作者得到“慧骃”主人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语言——关于这种语言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航海经过。
那时唯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语言。主人(以后就直这叫它)和它子女们以及家中仆人们都愿意教。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各种表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种奇迹。每样东西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名称,个人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就请家里马多发几遍帮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所知道欧洲语言来说,它们语言和高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注]就发表过这样见解:他要是同他马说话,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是只“野胡”,可是可教、有礼貌、干净,这样些与“野胡”那样动物完全相反品质令它大为惊奇。对于衣服它最感困惑;有时它自己在那儿想,这些东西会不会是身体部分呢?因为从来都是在它们全家都睡才脱衣服休息,早晨它们还没有醒就又穿上。主人急切想知道是从哪儿来;举手抬足看来都很有理性,这又是怎样获得。它非常想让讲故事给它听;学它们语言,单词和句子现在都能说得很熟练,所以它希望不久就能亲口把经历告诉他。为帮助记忆,把学过所有单词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连同译文起写下来。段时间之后,当着主人面也敢做。不过费不少口舌向它解释那是在干什,因为这些马民根本就不知道书或者文学是什。
大约过十个星期,它提问题大部分都能听懂,而三个月过,就能够勉强地回答它问题。它非常想知道来自这个国家哪个部分,是怎样学会模仿理性动物本领,因为“野胡”(仅仅从可以看得到头、手和脸来看,它认为完全像只“野胡”)虽看似有几分机灵,却最爱调皮捣蛋,据说是切兽类中最不可调教畜生。回答说,从个很远地方来,和许多同类坐着用树干做成中四个巨大容器,漂洋过海到这里。同伴强迫在这里海岸登陆,抛下不管,让自求生存。费相当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明白意思。它回答说,肯定是弄错,要不就是说事并非它本来那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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