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烟的人在出外时用来既做枕头又装烟枪的。陈三在里面装几件衣裳,夜里枕在上面睡。在晚上,他不值班时,发狠用功,熟读立夫借给他的书,就在夜里曾经照过他母亲缝衣裳的灯下读,仿佛他是故意折磨自己。那个灯是环儿给他的。现在在进院子的门口一间小屋子里,他挂了两尺长的一副对联,他自己用工楷写的,是普通常见的两句: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陈三焚香敬书
他有时候心里想一下儿给他这一包衣裳的小姐是谁,后来发现是立夫的妹妹。他在莫愁的院子里遇见她时,她总是和他说话,但是陈三则尽量躲避她。莫愁和立夫说,自从立夫发表了那篇小说之后,环儿显得比以前沉静,而且拒绝母亲为她进行婚事,实际上她已经二十二岁,早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她似乎常常若有所思,而神情沮丧。在她没见到陈妈的这个神秘的儿子之前,在想象中显然对他已有好感。现在见到了他,并没有失望。
另一方面,陈三对哪一个丫鬟都不轻薄,不调情,他简直就像一个痛恨女人的男人。莫愁后来才发现,陈三在汉口时,有一个丫鬟追求他,为躲避她的献殷勤,只好辞职不干。
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脸,喜怒无常。这种变化还有一些别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兰尖锐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当然不止于一个丫鬟。甚至于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经亚喜欢她;但是素云现在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经亚的妻子,家里已经承认了这个新形势,因为总比经亚到外面去寻欢取乐好。暗香现在由于接触渐多,富家的女儿的行动习惯她也学会了。她而今快乐而满足,经亚有时候还觉得她够美的。她现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讲究耳环手镯,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么好,因为习惯是这样,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够新式就好,但不可以至争奇斗胜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时只是贵妇的特权,北方的女仆不可以乱穿。暗香总是穿一件长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块烫伤的红瘢痕,那是以前一个女主人用热烙铁给烫的。由于木兰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对她或和她说话,几乎像对姚家的小姐一样。但是她仍然是个丫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是。由于她过去受苦的经验,最初来此过温和舒服的日子,颇觉不安。渐渐习惯于新环境之后,才开始接受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礼貌和相互的尊重,不过仍然觉得自己是有点儿过分。对自己社会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欢,于是便表现出乐于取悦于人,而自己对什么事情也诸多满意。因此上等社会那套人情世故矫柔造作,她一直学不会。再者,由于过去一向坐惯了末座,而今只要再往上升一个座位,也就十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