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跑西,来不及地花钱,钱都是花在别人身上,自己身上年到头是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又脏又破。是顾不上自己、也是风格。尤其是冬天,他从不穿羽绒衣,只件单衣,冻得鼻青脸肿,人也蜷起来。但情绪依旧很昂扬,总是乐呵呵,不笑不说话。他是个天性快乐人,喜欢人多和热闹,看到大家高兴,他便高兴。为创造欢快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个受用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他这样无私人,天下难找。渐渐地,他确实也赢得人们心。人们要去哪里,都要叫上他起,看不见他,也会找他,说:长脚呢?上哪儿去?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心地经营起他人际关系,像他们这样渴社会人,表面上流动无常,实质里还是有着相对稳定,有些约定俗成规则。所以也是像上班和下班样,聚和散是有走路数可循。他们上是接近工厂里中班这档班次,大约中午十点碰头,深夜十二点以后才分手。他们分手后,就各人走各人路,渐渐消失在路灯下树影里面。
长脚骑着辆破旧自行车,向着上海西南角骑去。他慢慢地踏着车,路面上人影显得很冷清。开始他嘴里还哼着支歌,渐渐地也没声。只听见自行车绞链吱啦啦响。马路偏僻起来,灯也稀疏,长脚那颗欢快心沉寂下来。假如有人在这时看见他脸色,便会发现他换个人。他郁郁寡欢,眉宇间还有股因烦躁而起凶蛮之气。他脸色暗淡,失去光彩。这时候,他已经骑到个住宅区,两边房屋是七十年代造工房,由于施工粗糙,用料简陋,看上去已旧得可以,在陡然明亮月光下,像排排水泥盒子,盏灯都不亮。那里面藏着黑压压梦魔,只有个灵魂是清醒,那就是长脚。他穿行在水泥盒子间,要是能够俯视话,就好像个虫子在墓穴间穿行。他停在其中座楼前,将自行车靠在墙上,然后走进门洞,便被那里黑暗吃掉。难为长脚是怎走上楼梯。楼梯放满杂物,供人走只有尺半宽地方。这时,长脚就变成只灵巧猫,他悄无声息,三步两步就上接。你可以想象他在这里已经生活得多久。他打开扇门,这里有些光,是从通道窗里透进来。并且有些动静,马桶漏水声。通道里也是东西。这里两家共套单元,住很多年,屋角里蛛网就是证明。长脚先到厨房里,拉开碗橱纱门,朝里看看,并不为想吃什,只是习惯成自然。碗橱里有些碗脚,上面积层薄膜。他关上橱门,从煤气灶下提瓶水,就去厕所。过会儿,就响起脚在水盆里搅动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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