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溪,意思豁然,如惬平生之欲。誓将归者,殆是前缘。吾性好种植,能手自接果木,尤好栽橘。阳羡在洞庭上,柑橘栽至易,得当买一小园种柑橘三百。元丰七年十月二日于舟中。”
后来他又另买了一块地,是从官家买的,后来曾为此地涉讼将近百年之后,曾有一作者记载苏东坡的重孙子仍住在宜兴那块农庄上。
苏东坡现在总算办了一件事,到底是极其愚蠢,还是宽宏厚道,看法也就因人而异了。他给滕元发写信,说他要在荆溪上找一栋房子,他真找到了。他和友人邵民瞻去找,结果找到一栋很好的老宅子,也付了五百缗钱。这就用光了他所有的钱,但是苏东坡很高兴,心里盘算回去把家眷接来住进去。一天晚上,他在月光之下和邵民瞻在村中漫步,经过一家时,听见里面有女人哭泣声。他俩人叩门走进去。一老妇正在屋角里哭。一问缘故,老妇人说:
“我有一栋房子,一百多年来一直是我们的财产。我有个败家儿子,把那房子卖给了别人。今天我不得不从那栋老房子里搬出来,我在那老房子里已经住了一辈子——这就是我为什么哭的缘故。”
苏东坡很受感动,又问她:“那栋房子在哪儿?”
苏东坡大惊,原来那正是他用五百缗钱买的那栋房子。他把契约从衣袋里拿出来,在老妇人面前一把火烧了。第二天他把那个儿子找来,告诉他再把老母请回旧宅去,并没有再讨回付的房钱。那个儿子到底是已经用那笔钱还了债,还是另有别的原因无力付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苏东坡于是回到城中,既没了房子,又损失了五百缗钱。但是当时东坡一时为真情所感,无法抑制,竟对自己家的后果不管不顾!事情做得美则美矣——还有什么别的好说!
回到常州之后,在十月里,他给皇帝上书,请圣命谕允居住于常州。在皇帝应允之前,他还是要去接新的任命,远在国都的西部,大约有五百里的旅程。他携带着全家往都城方向前行,慢慢行进,盼望如幸蒙圣命恩准,就不致花费往返两次旅费了。但是迄未获得思准的消息,他勉强前行,到达京都。我们若相信他的诗上所说,他的眷属真是忍饥挨饿了。到了泅州的淮河边,他给朋友至少写了三首诗都提到饥饿。在一首诗里,他自比为夜里啃啮东西的饥鼠。在太守送食物到船上时,孩子们欢声雷动。看情形他们不能再前进了,他决定再给皇帝上表章,这时住在南都老友张方平家,静候圣旨到来。
他上皇帝第二书,是二月间在泅州写的,其中一部分如下:
但以禄凛久空,衣食不继。累重道远,不免舟行,自离黄州,风涛惊恐,举家病重,一子丧亡。今虽已至泅州,而发用馨竭,去波尚远,难于陆行,无屋可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