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有罪
刑罚:绞刑日期:一九四六年十月十三日
备注:一九四七年一月二日畑津武义之绞刑于香港赤柱监狱执行
问:你可否告诉法庭,把MorrisDavidson关在马头涌集中营的囚室内,对他进行了什么,bao力行为?
辩:那都是所有不服从命令的战俘该受的对待,日本皇军并非刻意施行,bao力,那只是基本管治之必要手段。
冒险潜伏,只为解救被捕的抗日义士,因而逃过战后的汉*审判,最后再南下香港,做生意,发了财。葛承坤和陆北风于战后被以汉*罪名逮捕,五爷判死,北风成功越狱,逃到香港,张发奎将军的广州行营曾向香港z.府要求引渡,但受到拒绝。孙兴社于陆南才死后,群龙无首,散伙了,陆北风赴港后重新召集弟兄,自当龙头,重新打出一片地盘,哨牙炳仍然是二把手的白纸扇,再风光了二十多年,直到一九六七年在老婆的胁迫下举行“金盆洗捻”寿宴。
是的,英国人回来了,丘吉尔声色俱厉地对蒋介石说,若要取回香港必须“overmydeadbody”,罗斯福在旁边帮腔撑腰,蒋介石唯有忍气应允。伦敦z.府老谋深算,于战争结束前四个月早已发出指示,宣布一旦重管香港,任何人除非犯下破坏经济和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否则华洋皆赦。伦敦的政治家心知肚明,对香港华人而言,自己亦是“占地之夷”,如果跟日本人合作是“汉*”,难道跟英国鬼佬合作便不算数?若要对其治罪,岂不容易引发争议,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战后毕竟进行了审判。一九四六年三月,英国在香港的最高法院和渣甸货仓分别设立军事法庭,审理了四十六宗发生在香港、上海、台湾、惠州、日本和公海的案件,有一百二十二名日本战犯受审,结果是廿一人遭判死刑,两人被判终身监禁,八十五人被判半年至二十年徒刑,十四人无罪释放。畑津武义虽于一九四三年九月八日已由香港转移至上海阵地,但战后被引渡回港受审,上庭九次,终遭判死。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有英国陆军部档案,编号W.O.235的资料库收录了大量审判记录,如果陆南才前来找我,我愿意让他细读畑津武义庭审记录的其中一段文字——
被告:大日本帝国陆军畑津武义中尉由东根德郡军团第二营押解
审讯地点及时间:一九四六年十月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日
问:请你描述一下行为内容。
辩:由几名我军士兵把他反绑在椅背上,
召开法庭者:驻港陆军司令
庭长:威特中校隶属:情报部队
成员:奇利和夫少校隶属:皇家炮兵团
高尔利上尉隶属:国王皇家来复枪队
答辩:无罪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