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子,独自重温昔年往事。我在湾仔长大,至今仍喜自称“湾仔人”,把湾仔视为故乡。这里有太多太多的故事让我回味,亲身经历的,耳朵听来的,眼睛读到的,或悲凉或哀伤,或欢欣或荒唐,或关乎背叛,或诉说忠诚,皆离不开球场四周的街道与马路。电车轨从上环蜿蜒而至湾仔,再经铜锣湾而延伸至筲箕湾,可是我的记忆电车就只在湾仔回旋打转,我是司机亦是乘客,凉风习习,我忘记了今夕何夕。而在平常日子里,当有朋友从外地来港,我亦喜欢带他们到湾仔走动,让他们坐上我的记忆电车,在几条道路之间兜兜转转,分享我所知道所记得所想象所渴望的WanChai。刘克襄、莫言、余华、初安民、陈雪、骆以军、阎连科、黎紫书……皆曾是我的记忆电车上的乘客,他们搭得高兴与否,我管不了,但我这司机把方向盘握在手里,用故事权作铃声,叮叮当,叮叮当,满足自在,无论白天或黑夜,同样是无比地畅快。
《龙头凤尾》折射了记忆电车的若干窗外风景,或虚或实,或浮或隐,连我都不太容易分辨个中真伪。如楔子所言,刚开始时我想写的是发生于一九六七年的“金盆洗捻”盛宴以及其后的江湖风云,然而写了两三万字,心意改变,推倒重来,把时间移前了三十多年,改由陆南才的乡间遭遇写起,最后竟把故事写成了“前传”,原先的“金盆洗捻”反而变成待续情节,只好留待下一部小说细述重头。这些年来,我经常不无滥情地觉得对湾仔有所“亏欠”,要给湾仔写几个故事,《龙头凤尾》正是我还出来的第一个,之后,若无意外,陆续有来。
小说动笔于二○一四年中。廿年前写过两三千字的短篇,坐下一小时即完成一篇,艳情、鬼怪、科幻,刊发在八卦周刊上,赚稿费,过日子,从没认真对待自己的作品。到了五十一岁才开始写长篇,既然为的不再是稿费,总得认真一些,是前所未有地认真,不管每夜多晚上床睡觉,翌晨八点必起床,坐到书桌前,写完一千字再忙其他。有时候只写出几百字,甚至几十字,甚至几个字,但仍坚持每天写,因有一回跟杨照在台北的国家音乐厅吃晚饭时,他提醒我:“必须每天写,停下来了便会永远停下来。”我向来敬佩这位大哥,听他的,果然有效。
中间也并非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张家瑜忽然生病住院,我当然停笔照顾,一停便是三四个月;其后再有家人动手术,忙乱得晨昏颠倒,唯有停写两三个月。又其后,竟有两回弄坏了记忆棒,好不容易救回部分电子档案,失去了两三万字,非常挫败懊恼。幸好每回定神之后,像陆南才一样骂一句“是鸠但啦!”便又有了重新起步的意志。就这样,写写停停,从未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