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导读(1 / 7)

为谁吟唱圣诞歌?

朱绩崧

我大学念英文。有位老先生来教,看我们不思进取,甩下句话:“你们也算懂英文?知道狄更斯(他老人家念作“狄啃诗”)吗?他写小说,堆在一起,喏,”说着,上肢大展,作太极单鞭状,“这么厚,我都读过!这才叫懂点英文。”就这样,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70)在我心中扎了个死结:既向往,又害怕。一晃十年,我惊喜地发现,图书馆里那套伦敦老版的“狄啃诗”先生大全集也没闲着:忙于积灰,已是蓬头垢面。抓个来借书的90后,问:《孤星血泪》[1]看过吗?答:春哥出新片啦?

哼,大不列颠可忘不了老狄。牛津、剑桥的文学教授们就会说:狄公挺特卓异,秀出群伦,洵为说部之莎翁。综观国朝名宿,唯劳伦斯(D.H.Lawrence)差堪比肩,若詹姆斯(HenryJames)、康拉德(JosephConrad)之辈,终非匹敌也。而就算没《双城记》、《远大前程》、《块肉余生述》[2]和《匹克威克外传》,至少还有圣诞节,年年岁岁提醒着三岛的老老少少:还记得狄更斯谱写的那一曲《圣诞颂歌》(AChristmasCarol)吗?大概是耶稣基督总和个“淘宝”快递员大爷SantaClaus作伴,太寂寞,那就给添个说书的吧。三个男人凑台戏,热闹。

写圣诞故事,前有古人,不是狄更斯首创,虽然他自诩首创;盖棺定论时发现,那更不是他强项。有的文学史干脆直书“《圣诞颂歌》断非狄氏佳构”。偏偏这册小书一下子红遍大西洋两岸,那是1843年。2003年,美国有学者做了统计,结论是:迄今为止,“狄氏”全部作品中,媒体(包括舞台、广播、电视、电影、磁带、光碟)曝光率最高的,恰是这部“断非佳构”。近一百七十年来,这部中篇深受追捧,倾倒众生。以致有人分不清来龙去脉,谁成就了谁,居然喊出:是狄爷爷发明了圣诞节!

书的情节很小儿科:斯克掳奇(Scrooge)是个入门级资本家兼骨灰级吝啬鬼。他在圣诞夜活见了几只鬼。老鬼马利(Marley),没做鬼前,是跟他合伙做买卖的,此番担任“碧落黄泉”旅行社的营销总监;三只小鬼各管一摊,“地陪”着他先后游历了前世、今生和未来。他遂顿悟前非,圣诞节当日即大力扶贫去也,遂为好人如初。

这样一篇斯克掳奇“殿”的“野猪大改造”,轴心就在于主人公“预览”沧海桑田后实现的精神“重生”——研究文学的都会这么分析。但原理和隔壁张家阿婆昨夜梦见持老年卡坐公交车一路“绿”灯,今晨便赶去“国泰君安”狂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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