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九新堂安排了一个未满十六岁的小兄弟替陆世文顶罪,小兄弟被控谋杀,陆世文只是参与打斗。岂料到了法庭,小兄弟望见前来听审的祖母泪眼汪汪,忽然后悔得当场翻供,高喊:“冤枉!我只是替死鬼!是大佬强迫我顶罪!”
审讯过程被刊登于《华侨日报》和SouthChinaMorningPost[2],洋法官碍于面子,没法不下令重新调查并重审案件。德叔和花王二胁迫潮州仔做伪证,表示当时另有一个道友在场,是德叔的朋友,拔刀相助,意外捅死了鬼手添,真凶早已逃之夭夭。陆世文为此只被控参与打斗,罪名成立,判监一年;潮州仔伤人罪成,判监两年;花王二和德叔是打斗的受害者,在医院躺了几天便放回家;细强因为找人顶罪,干犯“妨碍司法公正”,判监三年。
一年匆匆过去,陆世文活下来了,踏出牢房,却似进入了另一个轮回。尝过牢狱之苦,身家已不清白,一辈子扛着“监趸”名分,他终于想通了,天主既然不给他庇荫,他能够依靠的只是自己,以及在监狱里面派人保护他、在监狱门外派人迎接他的花王二。陆世文出狱时,花王二已是新兴社龙头,数度到马尼拉探望病中的陆北风,商量后,决定把堂口的花档和其他合法生意交由世文打理,没有堂口的岗位名分,但仍被堂口兄弟视为自己人。一九六九年初的香港是另一个香港,陆世文亦是另一个陆世文。
哨牙炳去了哪里?有没有活下来?谁都不知道,除了他自己。
[1]意为:有财力。
[2]《南华早报》,香港销量最大的英文报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