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和人聊小说,有人说,写小说要天然,不要用太多的心思,否则就有人为的痕迹了。我从来都不相信这样的鬼话。我的看法正好相反,你写
太吓人了,只有天才的小说家才能写得出。为什么,因为第五个动作是反常识的、反天理的。常识告诉我们,无论是小鸟还是小虫子,都是害怕人的,你去捉它,它只会逃避。但是,这只小促织特殊了,当它发现成名对自己没兴趣的时候,它急了。它做出了反常识的事情来了。
读到这里所有的读者都知道了,促织是孩子变的,唯一不知道这个秘密的,只有成名。因为他“不复以儿为念”。这就是戏剧性。关于戏剧性,我们都知道一个文艺学的常识,叫“发现”,古希腊的悲剧里就使用这个方法了。在“发现”之前,作者要“藏”的,——要么作品中的当事人不知道,要不读者,或观众不知道。在《促织》里,使用的是当事人不知道。
我们还说抒情的事。请注意,关于促织,《促织》从头到尾都用了相同的词,“虫”。这里不一样了,是“小虫”,我再说一遍,是小虫哈,很有感*彩的。即使克制如蒲松龄,他也有失去冷静的时刻。这是第一。
第二,再笨的读者也读出来了:“小虫”是成名的儿子。在这里,阴阳两个世界的父子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的。做父亲的虽然“不复以儿为念”,儿子却在一通顽皮之后,自己扑过来了。
孩子爱他的爸爸,孩子想给爸爸解决问题。既然自己给爸爸惹了麻烦,那么,就让自己来解决吧。为了爸爸,孩子不惜让自己变成了一只促织。
这一段太感人的,父子情深。在这篇冰冷的小说里,这是最为暖和的地方,实在令人动容。
我想提醒大家一下,小说的抒情和诗歌、散文的抒情很不一样。小说的抒情有它特殊的修辞,它反而是不抒情的,有时候甚至相反,控制感情。面对情感,小说不宜“抒发”,只宜“传递”。小说家只是“懂得”,然后让读者“懂得”,这个“懂”是关键。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样的慈悲会让你心软,甚至一不小心能让你心碎。
刚才我留下了一个问题,是针对“将献公堂,惴惴恐不当意,思试之斗以觇之”的。简单地说,这只小促织行不行,我能不能交上去呢?我成名必须先试一试,让它和别的促织斗斗看。这很符合成名这个人,他一定得这么干。
小说到了这里有一个大拐弯,最精彩的地方终于开始了,你想想看,这篇小说叫《促织》,你一个做作家的不写一下斗蛐蛐,你怎么说得过去?斗蛐蛐好玩,好看,连“宫中尚促织之戏”,老百姓你能不喜欢么?好看的东西作品是不该放弃的。
问题是,你怎么才能做到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