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因此写出了数篇恐怖故事,勃朗宁则由此写出了那可怖的诗篇《公子罗兰》,霍姆斯博士写下了微妙的小说《埃尔西·韦内》(ElsieVenner),亨利·詹姆斯和他的《碧庐冤孽》(TheTurnoftheScrew),F.马里恩·克劳福德的《上层铺位》与其他几篇故事,社会工作者夏绿蒂·柏金斯·吉尔曼女士所撰写的《黄色壁纸》等等,而即使文风一贯幽默的W.W.雅各布斯也曾受其感召创作出如《猴爪》一类耸人听闻的故事。
不过,这种围绕着恐惧的文学作品必不可与另一种看似相同,但表达的思想却大相径庭的文体所混淆——这便是那些仅触及恐惧毛皮的作品,多以庸俗的血腥,bao力来达到惊吓读者的目的。诚然,正如正统的、异想天开的,甚至稍带幽默的鬼怪故事一般,无论是因形式主义的缘故,或是作者故意在剧情中添加幽默元素,使“病态不自然感”这本应主宰全文的气氛完全淡化,它们在读者心中依然占有一席之地,并广受追捧(6)。但它们绝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宇宙恐怖”,而真正的怪奇作品也不只是关于秘密谋杀案、血肉模糊的尸骨,或者带着枷锁、蒙着白布的鬼魂之类循规蹈矩的传统作品——故事中必须存在着一种无法解释、源自人类理解之外的未知的恐惧,并以此创造出使人屏气凝息的恐怖气氛。而其中也必须具备严肃且充满恶兆的暗示,并以此不断冲击人类思维中最为可怖的构想之底线——即对自然规则的违背与破坏。它们之所以能令人感到邪恶异常,全因为这些自然规律是人类面对来自混乱与深不可测之星空中的邪魔的唯一心理防线。
自然,上述均是最理想的情况。没有人能够保证一切怪奇作品悉数遵循此原则。创造性思维并非千篇一律,即便是佼佼者也会有失足之时,更何况绝大多数上乘的怪奇作品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一气呵成,或时常出现在诸多读时令人印象深刻,却与全文主题截然不同的片断之中。总的说来,气氛是至关重要的元素,对它的塑造应高于一切——因为最终把握真实性的要素并非首尾相连、能够自圆其说的剧情,而是创造令人信服的感受。所以我们说如果一个怪奇故事的目的是为了冶情理性,推广某种正面的社会道义(7),或其中的恐怖最终以自然科学分析的方式被条条澄清(8),这篇故事则不具备真正的“宇宙恐怖”。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便在这些故事中,个别用以营造气氛的段落通常具备真正超现实恐怖文学所必备的一切特征。因此,我们不应完全以作者的写作目的,或仅仅以剧情的构造来评析一部怪奇作品,而是应观察它在文中——特别是在最不起眼的部分——对气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