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感觉起来会像是铁和黄铜之间的东西。如果我们用手掌紧握,它则会发烫。如果我们品尝它,它就会像腌肉一般厚而细腻。如果我们用嘴唇轻抿,它将会充满我们的嘴。如果我们嗅闻它,它的气味会像马。如果它闻起来像是一朵花,那它就会像雏菊,而不是红玫瑰。”
一百十年前,当时法兰克的绘画尚未足以威胁我们,统治者们从来不为此烦,而著名大师也对自的技法信心满满,狂热的程度有如信仰安拉,因此,法兰克大师选择各种浓淡的红色,用来画各种普通的剑伤,甚至最平凡的粗麻布。他们这种方法,大师们不但视为粗鄙而不敬,更嗤之以鼻。只有软弱无知而犹疑的细密画家,才会使用不同的红色调来描绘一件红色长衫。他们这么称——阴影绝不是个借口。而且,只有一种红色,我们也只相信这种红色。
“这种色的意义是什么?”凭记忆画马的失明细密画家又问。基督山伯爵
“颜色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而我们看到了。”另一位说,“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
“不信神、不信教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画马的瞎眼大师说。
“没错,他只为那些见的人现身。”另一位大师说,“就是这个原因,《古兰经》里写道,能见的和不能见永远都不会是一样的。”
俊美的学徒细腻地把我蘸点入马匹的马鞍布上。这种感觉何其美妙,把饱满、强劲、有活力的我涂入精美描绘的黑白图画:当猫毛笔把我抹散在期待已久的书页上时,我开心得浑身发痒。就这样,一旦我把自己的颜色呈现于纸,仿佛我正命令这个世界:“变红!”而世界也就真的变成了我的血红色。没错,那些看不见的人会否认,然而事实却是,到处都有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