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小说 > 我的名字叫红 > 57. 人们将称我为凶手

57. 人们将称我为凶手(18 / 19)

和一艘废弃的远洋帆船,在看不见的波浪中上下起伏,一再要求我不要离开。夺眶而出的泪水,是由于金针的刺痛吗?我告诉自己去梦想在印度的未来,我的才华将创造出多么辉煌的作品,我将因此享受多么煌的生活!

我离开马路,穿过两座泥泞的花园,来到一间绿树围绕的老旧石屋下。在我当学徒的时候,个星期二会来到这间屋子迎接奥斯曼大师,然后扛着他的包袱、卷宗、笔盒写字板,以两步的距离跟在他身后,一起前往画坊。这里完全没变,除了院子里和路旁的梧桐树长高了许多,高大的树木带给房子和街道一股豪华、庄严及富庶的气质,让人回想起苏莱曼苏丹时期的时光。

由于通往港口的路不远,在魔鬼的诱惑下,我满怀兴奋,忍不住想再看一眼让我度过二十五年岁月的画坊及它壮丽的拱廊。我沿着从前当学徒时跟随奥斯曼大师行走的路径:走下春天时弥漫菩提花幽香的射街,经过大师买圆肉馅饼的面包店,爬上两旁排列着乞丐和温桲树及栗树的山坡,穿越百叶窗紧闭的新市场,走过大师每天早上问候的理发师的门前,行经夏时卖艺人搭帐篷表演的空旷平地,走过气味难闻的单身汉公寓,钻过霉味湿重的拜占庭拱廊,经过易卜拉欣帕夏的宫殿和盘绕着三条蛇的石柱(我画过它上百遍),以及我们每次都用不同的方法描绘的一棵梧桐树,进入竞技场,穿过栗树和桑树的绿阴,每天早晨,枝叶中总是挤满了扑翅乱飞、高声啁啾的麻雀和喜鹊。

画坊的厚重大门紧闭。入口处或上方的拱顶回廊下,都见不到半个人影。房子旁边有几扇以百叶窗遮盖的小窗,以前我们当学徒的时候,每当工作得窒闷无聊,总会向窗外张望,盯着外头的树木发呆。然而我只来得及抬头瞥了一眼,就被人阻止住了。

他的声音尖锐刺耳他说我手里那把染血的红宝石柄匕首是他的,是他的侄儿谢夫盖和他的母亲一起从他家里把它偷走的。他说,我手里的匕首清楚地证明了我是黑的同党,昨天里闯入他家劫走了谢库瑞。这个傲慢、狂、声音尖锐的男人知道黑有一些画家朋友,知道他会来画坊。他挥舞着一把泛着奇异红光的闪亮长剑,暗示他有许多恩怨必须跟我算账,无论它们究竟是什么。也许我本想告诉他这其中有误会,却看见了他脸上失控的愤怒。从他的脸上我可以看出,他会愤怒地一下子就挥剑把我杀死。我多么想说:“求求你,住手。”

可是他已经出手了。千只鹤

我甚至还来不及举起我的匕首,只来得及抬高了我拿着布包的那只手。

布包飞了出去。一气呵成,动作流畅而毫无窒碍。长剑首先砍断了我的手,接贯穿我的脖子,切下了我的脑袋。

我可怜的身体往前踉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