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叶煮了一壶热水带上了楼。我和哈莉叶脱他的衣服,用手撕开或拿剪刀剪开,拿掉了黏在他身上的浸血衬衫,解下了他的腰带、鞋子和内衣。我推开百叶窗,柔和的冬阳穿透花园里摇曳的枝叶,满溢了整个房间;宽口瓶、水壶、胶水盒、墨水瓶、几片玻璃和画刀上反射出点点光芒,照亮了黑惨白的皮肤,以及酸樱桃色的紫红伤口。
我撕下几片床单,浸泡在热水中用肥皂搓洗,然后拿它们擦拭黑的身体。我的动作小心翼翼,仿佛在擦拭一块珍贵的古董地毯,同时又温柔专注,如同照料一个我的孩子。悉心谨慎地,不压到他满脸的瘀肿,不触痛他鼻孔的切口,我像个医生清洗了他肩膀上的恐怖伤口。好像孩子们还是婴儿时帮他们洗澡那样,我唱着歌似地跟他说着一些无聊的话。他的胸口和手臂也遍布伤痕,左手的指头被咬得发青发紫。用来给他擦拭的碎布很快便吸满了鲜血。我轻碰他的胸膛,用手感觉到了他腹部的柔软。我看着他的阴良久。下面的庭院里传来了孩子们的声音。为什么有些诗人称呼这个东西为“芦秆笔”呢?
我听见艾斯特走进厨房,一贯愉悦的声音和故作神秘的姿态宣布她又带来了新的消息。我下了楼。
她兴奋得连拥抱我或亲我都忘了,劈头就说:人们在画坊前发现了橄榄的断头,证明他有罪的图画与他的包袱也被找到了。他原本打算逃往印度,但决定临走前再看画坊最后一眼。
有人目击了整个过程:哈桑巧遇橄榄后,拔出他的红宝剑,一剑砍下了橄榄的脑袋。
一面听她讲述事情的经过,我一面心里在想着,不知道不幸的父亲此刻在哪里。得知凶手已受到应有的惩罚,先是使我放下了心中的恐惧;接着,复仇的快感给了我一种舒坦,也感觉到了正义的存在。当下,我真想知道如今已故的父亲在他所呆的地方是否也能有同样的感受。也就在这一刻,整个世界对我而言,好像是一座拥有无数间的宫殿,里面有着一扇接着一扇的房门。只有靠回忆与想像的驰骋,才能从一间房走入下一间,然而我们大多数人,由于懒惰的缘故,极少发挥这些能力,于是一辈子都停留在了同一个房间里。
“亲爱的,别哭了。艾斯特说,“看吧,到最后一切都圆满收场了。”
我给了她四枚金币。她生硬地一个一个把它们放进自己的嘴里狠咬了几口,掩饰不住满心的兴奋和期盼。
“威尼斯人的假金满街都是。”她微笑着说。
等她一离开,我马上就命令哈莉叶不准让孩子们上楼。我回到黑所在的房里,反手锁上了门,急切地来到黑的身旁,贴上了他赤裸的身体。接着,更多的是出于好奇而非欲望,是出于爱怜而非惧怕,我做了那件事情,也就是父亲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