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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布鲁克林(7 / 12)

妈妈解释说:“弗兰西和其他人一样,可以每顿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了好,那也只好随她了。我个人觉得,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能有点东西浪费也不错,好歹也能体会体会手头有钱、不用东拼西凑是个什么感觉。”

这种奇怪的视角妈妈

分钱,能买着那舌头根,但是这要看你和索尔温先生的关系。当然了,舌根那里的舌头肉已经很少了,主要是些软软的、小小的骨头,还有一些软骨组织,只是勉强能让人联想到肉来。

今儿个碰巧索尔温先生好说话。“昨天舌头卖完了。”他告诉弗兰西,“但是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吃舌头,我喜欢你妈妈。这个你得跟她说说。听到没有?”

“好的,先生。”弗兰西低声说。她眼睛看着地板,觉得自己的脸发烧。她讨厌索尔温先生,不会把他的话告诉妈妈。

在面包店,她仔细挑了四个甜面包,都是糖最多的。她在店外和尼雷碰头。尼雷网袋子里偷看着,一看到甜面包,高兴得跳起来。这天早晨他吃了四分钱的糖果,但还是饿,催促着弗兰西一路跑回家。

爸爸没有回家吃午饭。他的职业是做餐厅演唱侍者,并无固定雇主,换言之,他也不是经常有事做。通常情况下,星期六早晨他会去工会总部等活上门。

弗兰西、尼雷和妈妈在一起美美吃了一餐。每个人都吃了厚厚一片“舌头肉”、两片气味香甜的黑麦面包(上面涂着淡黄油)、一个甜面包、一杯又浓又热的咖啡,边上还放有一勺子加了糖的炼乳。

这咖啡是诺兰家特别的创意,也是他们享受的一大奢侈。妈妈每天早晨会烧满满一大壶咖啡,然后中饭晚饭接着热,如此一天下来,咖啡就越烧越浓。其实壶里水多咖啡少,不过妈妈在里头放了一大块菊苣,使得咖啡喝起来味道又浓又苦。家里每人每天可以喝三杯加牛奶的咖啡,而黑咖啡则可以随时去喝。有时候什么吃的也没有,外头又下雨,一个人在家里,你会觉得很宽慰,毕竟家里还有点货,虽然这只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

尼雷和弗兰西都酷爱咖啡,但是喝得并不多。和往常一样,今天尼雷还是将黑咖啡放那里没有动,而是将炼乳涂到面包上去了。出于礼貌,咖啡他啜了一小口。妈妈给弗兰西倒上咖啡,加上牛奶,尽管她知道弗兰西不会喝。

弗兰西喜欢闻咖啡气味,喜欢咖啡那热热的感觉。在吃面包吃肉的时候,她总用一只手握着咖啡杯子,享受着咖啡的温暖。她时不时还去闻一下那又苦又甜的味道。这比把咖啡喝下去还强。饭后,咖啡会倒进洗碗池里。

妈妈有两个姐妹,茜茜和艾薇,两人常常来公寓。每次她们看到妈妈倒咖啡,都禁不住要数落一顿她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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