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说你是怎……”
“听说,”亚瑟说,“会告诉你,尽管这故事相当奇特。非常奇特。”
芬妮仍在看他,但什也没说。
“听说……”
“你说过这句。”
“你要去伦敦?”她问。
“不是,”他说,“可是……”笨口拙舌白痴。
“你可真好,”芬妮说,“但还是算吧。喜欢坐火车。”她忽然不见。更准确地说,给她带来盎然生机那个部分不见。她望向窗外不知远近某个地方,自顾自地轻声哼起小调。
亚瑟不敢相信。
对话才开始三十秒,他就已经搞砸。
。所以。”
“所以。”
“所以在这儿。想知道是,你怎会知道名字。”
“也许咱们应该先搞清楚,”亚瑟边扭头张望,边缓缓让车融入高速公路车流,“要送你去哪儿。”
最好很近,他希望,或者干脆很远。近意味着两人住得很近,远意味着他可以开车送她程。
“说过?哦,有些事情必须和你谈谈,有些事情必须告诉你,有个故事必须告诉你,会……”他在胡言乱语。他想引用台词,说“使你纠结鬈发根根分开,像愤怒豪猪身上刺毛样森然耸立,”[1]但方面觉得自己肯定说不清楚,另方面也不喜欢句子里对于刺猬类动物指涉。
“……需要比五英里更长路程,”最后他这说,尽管这个借口很是蹩脚。
“呃……”
“设想下,”他说,“只是设想下”——他不晓得接下来该说什,因此觉得自己应该往后靠,听对方怎说——“从某个非同寻常角度说,你对非常重要,尽管你不知道,对你也非常重要,但这都毫无意义,因为们只有五英里
成熟男人表现才不是这个样子,他告诉自己,历经数世纪积累成熟男人行为方式资料却和他认知格格不入。
路标说:“陶顿,五英里。”
他紧紧攥住方向盘,紧得连车子都摇晃起来。他必须做点什有戏剧性事情。
“芬妮,”他说。
她视线刺回来。
“想去陶顿,”她说,“谢谢。如果可以话。离这儿不远。送到……”
“你住在陶顿?”他说,希望声音听起来只是好奇而非狂喜。陶顿离他家实在太近。他可以……
“不,伦敦,”她说。“有趟火车去伦敦,不到个小时就会发车。”
这是最糟糕事情。沿着高速公路往前开,几分钟就到陶顿。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在琢磨当口,他听见自己声音说,“哦,可以送你去伦敦。让送你去伦敦吧……”
笨口拙舌白痴。他为啥要用傻乎乎调门说那个“让”字?他活像个十二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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