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紧闭双眼,点点头。“他要出席场会议,”她小声说,“场医学会议。”
轻轻地清清嗓子。“这件事很可能有个十分清白解释。”
她仍然闭着眼,声音低沉而单调,仿佛正处于催眠状态下,追忆那不堪回首天。“是当地警察局警长用抢修车把他车拖回来,因为他们找不着钥匙。钥匙本该在车上,或者在约翰口袋里。所以才往车里看。然后问警长,你们有没有搜查过这辆车?有没有采集过指纹?而他说他们没有查看过,也没有采指纹。你知道为什吗?因为没有发生犯罪……”
她睁开双眼,想看看是否听懂话中意涵,听懂这句话有多荒谬。想并没有听懂。张嘴正要复述最后那个词,但她已经先开口,大声重复道:
“犯罪!没有发生犯罪!”她猛然站起身,穿过房间,从个书堆到齐腰高角落里抓起只塑料袋,走回来,把它塞进手里。“你看吧。看啊。告诉这是什。”
边。”
她看着,仿佛已经推断出某项充分证据。保持不动声色,依然挂着副乐于助人神情。她别无选择,正亲自带着走进她所经受煎熬中心。这长时间里,那份煎熬直在她脑中挥之不去,现在还得说将出来,这让她几乎无法控制声调中流露出烦躁不安:“伦敦离这里有多远?”
“五十五英里。”
“奇特恩斯呢?”
“大约二十。”
这是只白色购物袋,袋表面印着幅画质粗糙图案,图案中几个小孩子在家超市名字内外翩翩起舞。袋子很重,里面不知什物品沉甸甸地直往下坠。拿起它,就立刻意识到,里面散发出股浓郁刺鼻腐肉味。
“打开看啊。伤不你。”
屏住呼吸,打开袋口,时间没有认出里面是些什东西。包着塑料包装纸灰色糊状物,个包裹着锡纸球状物体,还有方硬纸板上团棕褐色烂货。随后,瞥见深红色东西,透过玻璃,这玩意儿显得有些扭曲,大部分都被纸遮住。原来是瓶酒,就是它使袋子如此沉重。接着,其他切物品都各就各位。看见两只苹果。
“这是顿野餐。”
“从牛津开车到伦敦,你会走奇特恩斯吗?”
“呃,公路正好从它们中间穿过。”
“但如果你要去伦敦,你会走沃灵顿和周围带小路吗?”
“不会。”
琼·洛根紧盯着脚下那条磨光露白波斯地毯,心耽于自己境遇中,沉溺在因无法与丈夫对质而永远无法解除痛苦里。听见楼上房间里有脚步声,还有个女人或孩子说话声。过两三分钟,说:“他那天本来在伦敦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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