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寿险公司而言,z.sha免责条款也是个令人头疼问题。
根据保单条款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属于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无须赔付。同理,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自己死亡,也就是z.sha,应该也属于不予赔付情况。
再者,如果保险公司连z.sha都赔,那就有可能酿成鼓励z.sha结果。蓄意z.sha者纷纷在动手前投保,即所谓逆选择问题也会严重影响寿险公司收益。
《商法》第680条也有明确规定,“z.sha、决斗及其他犯罪行为或处决”都属于免责事由,无须赔付。
然而,站在投保人角度看,“被保险人可能在未来z.sha”风险与“被保险人可能死于交通事故或疾病”风险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即便此人在签约时全无z.sha念头,日后也完全有可能因精神问题等原因突然走上绝路。
“是,因为有些情况可以赔付,有些情况却不行。”
“什情况不赔?”
“这……”若槻已是拖再拖,对方都明确问出来,也没法避而不答,“是这样,保险合同有年z.sha免责期限。”
“免责?”
“就是无法赔付意思。”
需要格外谨慎。
“您好,感谢您耐心等待。敝姓若槻,是负责窗口业务主任。”
清嗓子似微弱响声自听筒传来,咨询者却是言不发。听着像是女人。
“请问您具体想询问什问题呢?”
“刚才不是都说……”对方嗓音沙哑,音量也压得很低,听不分明,给人相当紧张印象。
家没顶梁柱,遗属就会立即陷入生活困窘境地。可若仅仅因为死者是z.sha就拒绝赔付,那就违背建立人寿保险制度初衷,即保障遗属生活。
生命表是计算人寿保险费率基础,而z.sha导致死亡本就被纳入生命表死亡率中,而且占比相当大,大到不容忽视地步。因此也有人指出,若将这类情况排
“为什啊?”
“《商法》中有规定,z.sha属于全面免责情况,但在保险条款中是以年为限。”
“问就是为什这规定?”对方声音带几分烦躁。
“呃……这规定主要是基于‘人寿保险不应助长z.sha’这观点……”
对方再次陷入沉默。
“如果是z.sha,保险公司赔不赔钱?”
“这就为您查询。冒昧问下……是有哪位亲属身故吗?”
对方沉默不语。清嗓子声音再次传来。
“如果您手上有保单话,只需报出上面编号,就能立即为您查询。”若槻又问遍。
停顿许久后,对方终于开口道:“没单子就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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