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汗,喘着气,感觉有点癫。老史密斯倒不以为意。星期跳两次给他看,周和周五。有时他弹钢琴,不放唱片。不怎喜欢,但没吱过声,因为看他脸,知道他很陶醉。
他还教画画。注意,不是般画。这说吧,如果你想画棵树,你可能会先在下面画点棕色,再在顶上画团绿色。他说这完全错。那儿有个大园子,天早上他把带到外面几棵古树边。们站在其中棵下面,那棵树好大。他说他想让……怎说来……得先感受这棵树,然后再创造它。很长时间以后才明白他意图。先是按照自己想法画,而后他向说明他意思。他说假设想要画这棵橡树,想到什呢?庞大、坚固、幽暗。他在纸上画些黑色粗线条。这才开窍,开始循着自己感觉来画。他要画幅自己像,于是画出来些奇怪黄黄白白形状。接着画是妈妈,在纸上画满张张巨大红色嘴,那是她唇膏,嘴里涂上黑色,那是因为恨她,虽然实际上没那严重。离开那里以后,再也没画过画。离开那里就没有地方来摆弄这些。
如果烦到人,你就直说,知道你得见很多人。没有理由要你陪。那好吧。那个家有条规矩,就是你到二十岁时必须离开。记得他们给做个蛋糕,作为种补偿,但不喜欢蛋糕,把它给别孩子。他们给写介绍信,还有可以去见人姓名和地址。不想去搞这些。想靠自己。让别人照顾你生那意味着太多,即便他们对你好。于是来到伦敦。开始做到,信心十足,你知道,觉得可能会喜欢伦敦。对个生中从未来过这里人,它是崭新而激动人心。在莫斯威尔山租个房间,开始找工作。唯能凑上前去那类工作是举重、搬运和挖掘。但他们只瞧眼,便跟说算吧。最后在所酒店里找到份差事,清洗工。那是个很时髦地方——是说,客人待那块。深红地毯、水晶吊灯,大堂角落里还有支小乐队。第天就错走到酒店前面那块儿去。厨房可没那好。不,老天,那是个肮脏粪坑。他们肯定人手不够,因为是唯清洗工。或者是他们看到来就不干。不管什原因,反正得个人全包,十二小时天,四十五分钟午饭时间。
本不介意天工作多少小时,很高兴生命里头次自食其力。不,是那个大厨老惹。是他付薪水,但经常克扣。不用说钱直接进他自己腰包。他是个丑八怪。你没见过他那些疙瘩。脸头,两颊下面、耳朵周围、甚至耳垂上都是。饱鼓鼓疙瘩和脓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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