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着复仇火焰。
三
强巴回卡扎寨取来那根豺尾,长约两尺,断茬处豺毛被硝烟烧得焦黑,布满灰白色霉斑,僵硬变形,看上去就像根搅屎棍。
他是个经验丰富猎手,顺着豺足迹来到个荒山沟,把那根豺尾挂在山道边棵歪脖子小树上。从湿地上留下豺脚印看,豺群经常在这条山沟出没。那豺尾吊在树杈上,离地面约三公尺高,这个高度超过豺蹿跳极限,既显眼,能被豺眼就看到,又不会被豺拉扯下来叼走。
“要让这些恶豺知道,冤有头,债有主,是来讨取它们三年前欠下那笔血债!”强巴面带种冷酷表情说道。
无法阻止他。没在高黎贡山与猎手起生活过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感情有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家庭成员,猎狗年老体衰后,决不会根绳子吊死剥下狗皮做褥子剁碎狗肉做饺子,也不会遗弃虐待让它们流浪街头,而是如既往地善待它们,给它们养老送终。曾发生过这样事情,个老猎人豢养爱犬病死,他也悲伤过度病不起,临终时留下遗言,要和自己爱犬葬在个墓穴里。强巴是看着他雪娇被豺群撕成碎片,对个自尊心很强血性汉子来说,这情景就像条毒蛇盘踞在胸腔,时时刻刻噬咬他心。对个视荣誉为生命猎人来说,失犬之痛痛彻肺腑,刻骨铭心,辈子也不会淡忘。
豺狼虎豹,豺是公认罪魁祸首,它们残忍地撕碎强巴爱犬雪娇,还差点伤害到他,受到报复和严惩,也是咎由自取。
当然,假如换个角度来审视问题,对豺夫妻在山野散步,突然声巨响,飞来横祸,妻子被猎枪掀去半个脑袋,丈夫被猎狗咬掉条尾巴,冤不冤?惨不惨?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也在情理之中,谈不上什过分啊!
可是人类分子,不能站在豺立场上想问题。自古以来,人对待野生动物态度就是横蛮不讲理,只许人类血腥猎杀,不许动物丝毫反抗,如果动物胆敢还人以颜色,便是大逆不道,冠以食人兽恶名,围剿诛杀,毫不留情。
那天下午,强巴回卡扎寨去拉大米,独自到山溪采捉种名叫红蛙两栖类动物做标本。正忙着,突然听到荒山沟隐隐约约传来豺啸声。赶紧跑过去,趴在山腰块磐石背后,用高倍望远镜看下去,嚯,就是刀疤豺母率领那群金背豺,聚集在那棵悬吊着豺尾歪脖子小树下。刀疤豺母翘首凝望着头顶那条被山风吹得悠悠晃晃豺尾,眼神充满忧虑和恐惧;其他豺像热锅上蚂蚁,在树下团团转;断尾公豺像个苦练本领跳高运动员,次又次起跳蹿高,想把那条豺尾从树上叼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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