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维姆的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丝很难不去想他,要不是刚刚经过斯科特·桑德斯那场闹剧,她可能会考虑和维姆发生一点什么,毕竟现在机会难得,她独自在欧洲旅行,回国后结婚的可能性很大,遇到这种年轻人,放纵一下才不会有遗憾,而且这孩子比她年轻很多……那些准备和比自己大的老男人结婚的老女人不是经常做这种事吗?
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想要参观红灯区,因为这是她的新小说的情节需要:一个年轻男人说服年长一些的女友付钱给妓女,看妓女
会上,露丝朗诵的都是同样的内容,但这个年轻人好像不介意,阿姆斯特丹那次,他带来的是一本经常翻阅的老旧平装书,乌得勒支那次,他拿来的是一本精装的《少儿不宜》——两本都是英文版。
“我叫维姆,字母W开头。”第二次签名的时候,他告诉她,因为也有V开头的“维姆”,第一次露丝把他名字里的W写成了V。
“噢,又是你啊!”她对男孩说。他长得过于漂亮,而且明显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因此她很难忘记他。“早知道你要来,我会挑别的段落朗诵的。”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对视会刺痛他的眼睛似的。
“我在乌得勒支读大学,但我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我是在那里长大的。”(好像这样就足以解释他两场读书会都参加的原因。)
“我明天是不是还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讲?”露丝问西尔维娅。
“没错,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西尔维娅告诉年轻人。
“是的,我知道——我会去的,”男孩说,“我会带另一本书给你签名。”
露丝继续签名,那个被她迷住的男孩站在一边,期待地看着她,在美国,露丝·科尔几乎不办签售会,因为年轻人崇拜的凝视让她害怕。但在欧洲,露丝通常会答应给读者签名,因为她从没觉得欧洲年轻人爱慕的眼光有什么威胁感。
在国内害怕,出了国反倒不怕了,这里面的逻辑实在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的是,露丝把欧洲年轻人对她的崇拜浪漫化了,他们好像一群完美无瑕的天使,讲着外国口音的英语,读过露丝写的每一个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长的情人,他们现在也成了她的幻想对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不无幽默地这样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
对她而言,这段旅途实在太短,没法把新小说的一切全都告诉马丁夫妇,在调侃那些年轻人的同时,露丝意识到她想要更改小说的设定,女作家在法兰克福书展上遇到的男人不应该也是作家,而应该是她的粉丝——他想成为作家,也会成为她的情人。女作家想要结婚,就像露丝那样,有个她非常喜欢的年长男人向她求婚了,她在偶遇的年轻人和老男人之间犹豫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