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汉娜还是开车送露丝去医院。露丝怀孕最后周时,都是汉娜在陪她,因为艾伦要留在纽约上班,周末他才会开车到佛蒙特去。
当天凌晨两点,汉娜开车从露丝家出发,送露丝去拉特兰医院,大约开四十五分钟。出发前,汉娜给艾伦打电话。婴儿直到上午十点才出生,艾伦赶到之后,又等很长时间。
孩子名字取自格雷厄姆·格林,艾伦说,他希望他小格雷厄姆可不要像那位小说家样喜欢光顾妓院。已经年多没有继续读《格雷厄姆·格林传》上卷露丝更担心儿子染上格林另个习惯:世界上哪里有麻烦,他就喜欢去哪里,亲身体验各种危险。露丝可不希望她小格雷厄姆做这种事,她自己也绝不会再追求这种经验,毕竟她已经见识过妓女是怎被嫖客杀死,而且那个凶手至今尚未落网。
露丝小说也有年没动笔,她和孩子搬回萨加波纳克,这意味着肯奇塔·戈麦斯会成为格雷厄姆保姆,这样安排也方便艾伦前来度周末。他可以从纽约乘巴士或者火车到布里奇汉普顿,比从纽约开车到佛蒙特节省半时间,而且还可以在火车上工作。
在萨加波纳克,艾伦在特德旧工作室办公,露丝嫌那个房间里有股墨鱼汁臭味,也有可能是腐烂星鼻鼹鼠尸体味道——或者是拍立得相片保护膜臭气。虽然那些照片已经扔掉,可露丝说她还能闻到它们气味。
然而,她却选择谷仓二楼——过去壁球场——作为她办公室,在那里她又会闻见(或者通过其他感官觉察到)什味道呢?梯子和活门已经换成正常楼梯和普通房门,露丝新办公室墙板上装有暖气,原来壁球场死角那里开扇窗,当小说家坐在她那台老式打字机前面打字时,或者——她更喜欢这样——在黄色横格稿纸上用笔写作时,她再也听不到壁球飞到响声板上撞击声,曾经球场T形区(她父亲告诫她定要死守到底区域)上面已经铺地毯,再也看不见。
她时常还会闻到汽车排出废气,因为谷仓楼依旧停着几辆车,然而她并不反感这个味道。
“你真是个怪人!”汉娜又对她说,“在这里工作,会起鸡皮疙瘩!”
可至少在格雷厄姆上幼儿园之前,萨加波纳克房子对露丝而言相当合适,艾伦和格雷厄姆也喜欢这里。他们会去佛蒙特过夏天,因为那时汉普顿人满为患,艾伦也不那介意长时间开车往来于纽约和佛蒙特(从纽约开车到露丝在佛蒙特房子需要整整四个小时)。露丝也会担心艾伦夜间开车时安全——路上会遇到野鹿和醉驾司机——但她婚姻很幸福,而且她第次觉得爱自己人生。
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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