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和林知夏在河边道别,先各自回家。
林安文今日特意早点下班,在家里炖儿子最爱吃棒子骨。他平时吃得非常简单清淡,只会在周末做大餐,就因为儿子会回家吃饭。
林家还住在那套小屋子里,屋内设施几乎没有变过。客厅里还是那张折叠沙发床,墙壁上霉斑依旧像个鬼魅似贴在天花板角落里。
虽然看不见,可林安文始终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林知夏枕套被单上有股太阳,bao晒过清香。
这个屋子形象地展示什叫家徒四壁,却也是林知夏觉得温馨舒适、有归属感家。
“其实不去也没什。”林知夏说着,也是在自安慰,“叶师姐当年参加过冬令营,说其实就是补课罢。她把冬令营上发参考资料全都给,自己在家里自学也样。”
“样吗?”盛朗不放心,“要是自学都能搞定,那为什那些学霸都抢着进去?回头你比赛时候万发挥不好,也会后悔没有去参加冬令营。”
“去你。”林知夏轻踹盛朗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盛朗低声笑:“又尥蹶子。说不过就蹬人,就你腿劲儿好。你怎从来不踹别人?”
“喜欢你才踹你。”林知夏又补踹盛朗下。
他就可以兼职赚点钱,给父亲减轻些负担。
“走吧,先回家。”盛朗挎着书包,又把林知夏书包提在手里,“回去慢慢想,总能想到法子。”
下班高峰期地铁挤得像截便秘大肠,冬日特有汗馊臭充盈密封空间,找不到处可以躲地方。
盛朗仗着身健体强,用双臂在车厢角落里支起小小空间。
林知夏就站在里面,笼罩在少年清爽气息之中。
在永安新城区,有千万座华厦,可在林知夏心中,没有间屋子能比得过这个小小家。
直到很多年后,他和盛朗有自己家,可偶尔也
盛朗低头笑着,整个耳朵红透。
他知道林知夏说喜欢并不是他藏着那种心思,可依旧是同样两个字,依旧能触发阵酥酥麻麻电流,流淌过全身-
从地铁站出来,往北走两个街区。房子越来越低矮,越来越破旧,沿街店铺越来越杂乱,便进入永安地界。
冬季,金河底露出大片黑灰色河床,中间道浑浊涓涓细流,像临终老人那口要断不断气息。
河床也成沿河居民临时垃圾场,野狗野猫为争食在撕打。
“要不让学校弄个募捐?”盛朗问。
“又不是什等着救命钱,不合适。”林知夏摇头。
“借点?”
“不。”林知夏口否决,“再穷也不能借钱度日,这是们老林家规矩。”
“那怎办?”盛朗苦恼,“真不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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