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人有见不得光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事,突然焕发出新魅力,早已看惯景色,渲染上新色彩。
所有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起第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夕阳中,沿着永安大街小巷里漫无目地走。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亲过来,他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个漏电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物质……”
制住:“不许动,现在老色-狼要亲你。”
林知夏双颊红扑扑,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结个绵长而温柔吻。
两个少年开始在亲密接触中点点摸索,寻找着能取悦伴侣,又让自己快乐方法。
比如亲嘴这个事。过去林知夏直很好奇,不知道该是个什滋味,让人那喜欢去做。
永安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个充满奇幻色彩森林。
弯曲扭折道路,重叠堆砌楼宇,五光十色灯牌。
头顶是瑰丽晚霞,四周是永安万家灯火。
傍晚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样人都有,清贫、,bao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大脑里现在只有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在林知夏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
大抵刚陷入热恋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生物电流给弄晕乎,大脑半瘫痪,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特别事。除多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不同。
可恋爱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而且在他认知里,恋爱后,先牵牵手,然后抱抱,过段时间彼此习惯,才会亲嘴。
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头饿十天半个月狼似,扑过来把他给啃。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特别滋味。
只除:原来盛朗嘴这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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