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堂堂,老成持重;还有特拉弗斯,许多人都忘他是耶鲁毕业,可穿上J.普莱诗[2]法兰绒外套,还有那带扣衣领,马上奇怪地显得女气。当几个黑人穿上他们窄脚裤,宽松外套,再戴上巨大温莎领结,他们突然又成黑人,而不是普通人。他们甚至不再好意思用过去熟悉口吻和白人交谈。可是所有人中变化最大也许要属小不点。衣服本身并不令人奇怪——他家在皇后区经营着间豪华餐馆,他恰当地穿上件墨黑长大衣,系上丝质围巾——可是它们给他带来不同寻常尊严。傻笑不见,笑声消失,笨拙举止也被压制住。翻檐帽下眼睛镇静而威严,完全不是小不点眼神。甚至牙掉光也没破坏这效果,因为除含糊几句简单圣诞祝愿外,他双唇紧闭,言不发。其他病人抬起头,略带羞涩,景仰地望着这个焕然新人,这引人注目陌生人,看着他大步走出这幢大楼,坚硬鞋跟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嘎吱直响——稍后,当他在牙买加区行人道上转身朝家走去时,人群本能地闪到旁,给他让路。
小不点知道他在扮演这个迷人角色,可待他回到家,他不再想它;在家人中间,生活才是真实。那里没人叫他小不点——他是哈罗德,温和儿子,对许多圆眼睛孩子们来说,他是名安静英雄,位尊贵稀客。盛宴临近尾声时,个小女孩被隆重地领到他座位前,她害羞地站在那里,不敢看他眼睛,手紧紧地揪着礼服裙边。她母亲催她说:“你想告诉哈罗德叔叔你每晚祈祷时说话吗,艾琳?”
“是,”小姑娘说。“告诉耶稣请保佑哈罗德叔叔,让他早点康复。”
哈罗德叔叔笑,握着她双手,“真是太好,艾琳,”他哑着嗓子说。“可是你知道,你不该说告诉他。你该求他。”
她第次看着他脸。“就是那意思,”她说。“求他。”
哈罗德叔叔把她揽进怀中,大脸埋在她肩头,为不让她看到自己双眼含着泪花。“真是个好姑娘,”他轻声说。这种场面七号楼里没人会相信。
直到休假结束,他才在家人恋恋不舍祝福声中大步走开,耸耸大衣下肩膀,把帽子弄方正时,他还是哈罗德。去汽车总站路上,他是哈罗德,回医院路上,他是哈罗德。当他踏着重重步子走回C病房时,其他人还是奇怪地看着他,有点害羞地跟他打招呼。他来到床边,把几个包裹放下(其中个就装着这件新礼服),然后径直朝公共厕所走去,换衣服。快结束,因为,当他穿着旧得褪色病服从厕所里出来,趿拉着拖鞋,仅在他柔和脸上还残留着丝显要之色,两小时后,他躺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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