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觉得这相当有趣,直到八个月前某天,电话响起来,位加拿大记者告诉,有个《美国众神》书迷真按照书中所写手段成功骗钱并且潜逃,他骗当地商人大约三万美元。
你不能希望你读者会有“啊,这本书不仅在文学角度很成功,还是本教你快速致富教材呢”这样想法。相信如果有人这想,他接下来很快就会遭遇“快速进牢房”。
有什你想消除误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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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签售时候,亲眼看到人们脸上失望表情,因为身材并不高大,肤色并不苍白,相貌并不英俊,也没有给人病态感觉。读者们希望说话语调是精辟哥特式,或者是抑扬五步音,或者是八行两韵诗等等。
喜欢写博客,是因为它可以帮消除人们对这些错误联想。觉得,如果有人在博客上写凌晨三点自己还在清理地板上猫咪呕吐物,没人会把他想象成位英俊貌美哥特式人物。
《美国众神》已经出版好几年,你对这本小说有什感想?
人们对《美国众神》态度友好得不可思议。从未想过它会获得如此多奖项,尤其是赢得雨果奖、星云奖和布莱姆・斯托克奖,简直太兴奋!美国人尤其喜欢这本书。本以为自己会受到不少质疑,真没想到从未有人说过“你竟敢如此胆大妄为,明明是英国人,居然敢写美国?”之类话。
觉得非常有趣是,他们把在美国中部某些地方人们说话腔调叫威斯康星口音或者明尼苏达口音,偶尔会有纽约人和洛杉矶人指责写到那两个州时使用英式英语用语习惯,但觉得,这大部分情况下是因为他们根本不解其他州人说话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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