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留子同学取出手机输入了一段文字:把手枪上的指纹擦掉。
“只要事先定好厕所之类隐秘的地方,就可以通过便条或者手机来留下信息,完成交流。”
确实,除了我们两个,所有人都上过一次厕所。应该认为共犯之间可以完成简单的信息交换吧。
“如果凶手有两个人,那么靠蛮力阻止他们行动就会很困难。所以我才决定利用预言阻止他们的行动,并想到了伪装z.sha的办法。”
“利用预言?”
怨恨,那就不用担心再有别的牺牲者了,只需要等警察来到这里仔细调查就好。”
啊,对呀。比留子同学伪装死亡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凶手拥有明确的意志,导致更多牺牲者出现。“追凶”则是另一回事了。
“可是,十色同学被杀害一事令我产生了极大的疑问。因为从杀害情况来看,很难想象那是一个凶手的行为。”
发生在“魔眼之匣”这一密室内的凶案,每个人都拥有身在餐厅的不在场证据,杀害十色并弄乱房间至少需要十分钟。如果把这些都综合起来,只能认为一个人不可能独自完成作案。
“‘恐吓人’从一开始就是两个人,是这样吗?既然如此,先见的毒杀未遂也完全有可能是他们合作的罪行。”
听到我反问,比留子同学竖起了三根指头。
“假设凶手有两个,那么他们的性别构成就有二男、一男一女、二女三种可能。如果考虑逃脱预言这个动机,身为女性的十色同学成了牺牲品,由此可以排除二男的组合。”
因为十色的死并不能让男性逃脱预言。
“接着是二女的组合。此时我通过伪装z.sha,结合十色同学的死就满足了牺牲二人的条件。所以只要没有人发现我还活着,接下来就无须担心继续发生杀人案。”
原来如此。
“如果是这样,那么‘恐吓人’之一就是有机会下毒的神服女士或十色同学。可是你想想,没有人给出过能够打消她们嫌疑的证词。”
茎泽虽然反应强烈,可是十色最终还是成了最可疑的嫌疑人。而比留子同学关于红花的论证,是因为十色正好画了预知画才得以成立,从而让神服免于怀疑。这个确信度实在太低了。如果“恐吓人”是两个共犯,应该会做出有利于搭档的证词才对。
“恐怕应该认为,对先见下手的‘恐吓人’只有一个人,他在毒杀先见女士未遂后,为了逃避死亡预言,临时跟其他人联手实施了杀害十色的计划。相当于临危之际的共犯吧。”
“可是十色被软禁完全是我们聚在一起商量的副产物,共犯并没有仔细商讨计划的时间。”
“如果要设计很复杂的诡计恐怕很困难,不过安排分工和对口供的时间应该还是有的。比如送十色同学回房的时间,或者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