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什,控方律师显得并不怎起劲儿,只强调周秉昆行为毕竟对骆士宾人身实际构成严重伤害。
当时社会情况混乱、复杂,法院并未公开审理此案。不久,法官向双方正式宣读判决书:判处周秉昆有期徒刑十五年;关于周楠应该属于谁,双方均有上诉权利。
骆士宾年轻漂亮妻子从没在法庭出现过,法官也没见过她。她通过律师向法官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自己不会与周秉昆继续争夺周楠这个儿子。
那女人态度让周秉昆备感踏实。周秉昆已经获悉,周楠并未去日本;他在机场幡然悔悟,挣脱扯拽跑回家。周楠让蔡晓光给养父周秉昆捎话:母亲把当年事全都告诉他,养父为争取他而犯法,更使他明白养父多爱他,他认定周秉昆是此生唯父亲。
虽然被判十五年,周秉昆反觉欣慰,甚至觉得自己胜利。实际上,他更是为郑娟争夺儿子。他深信,世上没有任何种生活能成功地诱惑郑娟离开自己。别说骆士宾不过是公司
相惜成朋友,倒也是情理之中事。
德宝等干朋友也经常看周秉昆,他曾问过他们,老太太曲秀珍是否知道他事?
德宝说知道,她还亲自到酱油厂找过他次,询问秉昆事,而德宝尽自己所知据实相告。
秉昆妈死后,郑娟参加工作,在某区委做勤杂工。这是老太太帮助介绍。
德宝又说,老太太让他转告秉昆:“犯法就要认罪服法,将功折罪,争取减刑,不要指望靠什歪门邪道提前出狱。”
这句话对周秉昆有很大正面影响。他刑期本是十五年,由于表现良好,而且发挥自己曲艺特长,丰富犯人们狱中生活,刑期减再减,连减三年,这才能在服刑第十二个年头就出狱。
二〇〇年七月五日上午八时左右,周秉昆脱下囚服,穿上张管教交给他衣服,心情没怎激动。
当年,他与骆士宾从路路通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掉下去时,他在上,骆士宾在下。他没受伤,骆士宾摔昏。他没跑,有人报警,将骆士宾送到医院。警方将他带走,当日拘押。骆士宾在医院被诊断为严重脑震荡,脊椎也裂两节,连日昏迷不醒,院方认为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骆士宾除位年轻漂亮妻子,再无亲人。他妻子以唯家属身份起诉。
周秉昆律师辩护得很给力,坚持四条理由要求从轻量刑:第,周秉昆人人称道,是公认好人;第二,事出有因,两人冲突是骆士宾不当做法引起;第三,周秉昆并非蓄意伤害,他当时目只是要逼问出儿子周楠在哪里,二人从楼上掉下纯属意外;第四,“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并不等于肯定会成为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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