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钦斯、芬顿、艾米斯有张合影;2009年有个“马丁和他朋友们”摄影展,这张照片也出现在宣传这个展览图册中,底下说明文字:“马丁·艾米斯当时任《新政治家》杂志文学编辑,与他共事有朱利安·巴恩斯和已故……”希钦斯是酒精不离手,把自己最喜欢饮料JohnnieWalker称为“沃克先生琥珀色提神剂”—好好翻着图册突然读到自己“已故”,估计要呛着提神剂吧。
“提前讣告”是他回忆录开头,希钦斯说直觉得写回忆录还为时尚早,但读到自己亡故消息,明白写回忆录总是“尚早”,这本书截稿日不打招呼、不由分说,“交稿迟”就不用交。
然而,没有比这更浓烈语成谶故事。这时希钦斯已文名嘹亮,世界百大公知榜居然排到第五,Hitch22上架,好比是迪卡普里奥要卖电影,铺天盖地宣传活动。在纽约,希钦斯被送进医院。可他视肉身为无物惯,不听劝阻又跑佛罗里达、芝加哥、费城三站,直到再次倒下。食道癌,四期。正如他自己说,没有第五期这说。
在纽约希钦斯上《每日秀》(TheDailyShowwithJonStewart)看,上来寒暄“Howareyou?”他总是回答“现在还早,不好说”。他母亲从小就教育他,世间最大恶是无趣,所以希钦斯从不会给你陈词滥调,但这次玩笑有点惨烈。希钦斯病危消息散布开来,举文坛同悲,最手到擒来而毫无破绽惋惜便是:“这是何等样生呵……”不得不说,此君可能是们这个时代最“活着,就如同你明天就会死去”人物之。牛津毕业之后,他给舰队街报刊写写书评,和众新交旧识过着张扬而温饱知识分子生活。但天生是写政治,他开始走出国门报道世界大事,接下十年,如同小说或者影视当中名侦探—他到哪里,哪里死人,而七十年代这个星球上何处有动荡和不幸,希钦斯就会偷偷隐现在那个陌生国度陌生群众之中。
塞缪尔·约翰逊说错,厌倦伦敦,不定就是就厌倦人生。八十年代,希钦斯觉得伦敦没劲,狭小英伦政坛肃穆,不说死水最起码是微澜,于是他去美国,觉得在华盛顿他终于可以像他倾慕托马斯·潘恩(ThomasPaine)样,作为个英国人,毫不利己地横穿大西洋,用笔杆动摇国事。在《上帝没什不起》之前,希钦斯口碑好,但书卖不几本,人家奚落他,说你也就是个写政治宣传小册子(pamphleteer),他觉得你总算夸到点子上。
在诊断出癌症之前,有十五本书在希钦斯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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