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阵在美国也有情人,可能还不止个。为什这样关系就不可以呢?为什就必须坚决禁止呢?
萨特是这著名哲学家,波伏娃也是哲学家,他们对这些问题肯定会有非常深刻讨论和彻底思索,最后他们就选择这种相处方式。
现在们可以看到,全世界很多人都开始这选择,西欧、北美选择不进入婚姻人在50%以上;有些国家非婚生子女所占比例已经超过婚生子女;在匈牙利结婚人只占总人口12%,这当然只是最极端例子。那多人都做出这样选择,就连最看重婚姻中国人也已经可以把萨特与波伏娃选择作为种生活方式选择。人类正渐渐进入这样个多元选择时代,可以做不同于传统选择。这种选择更多地发生在知识分子阶层、思想比较前卫人们、大城市人群当中。当然,不要说在中国,就是在西方,也会有很多人觉得这样不好,对此会有负面评价,比如说这些做法是不负责任、自中心等等。
记得有这样个事例,突显东西方观念差异。有个西方人跑到中国来,跟个姑娘谈恋爱,两个人发生性关系。过段时间,他们不再相爱,这个男人提出分手,这个姑娘偏巧是个处女,就觉得非常委屈,非常气愤,说你得给个说法,你拿走处女之身,怎能不跟结婚呢?中国很多女人都会这想问题。这个思维逻辑把西方人吓得够呛,因为他们和个人恋爱做爱,即便是与个处女做爱,也都没有义务和她结婚。于是这个西方人就对他同胞发出警告:千万不能跟中国处女谈恋爱,你要是非这做不可,定要准备跟她结婚,万结不成婚,就要准备到时候她会跟你要个说法。
这个信息不同频事例就是社会习俗和社会心理差异造成。中国人觉得两个人有性关系就应该进入婚姻,应该从而终,夫妻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这都是咱们中国习俗。传统观念认为,只有这样做,你才是个好男人、好女人。而西方人早就不这想问题,像匈牙利只有12%人结婚,而剩下那近九成人不可能不做爱。那就是说,你只做爱不结婚也不是坏男人、坏女人,大家自由地交友、相爱,有性有爱,然后自然平和地分手,并没有要因此负什责任观念。
这种观点在中国确实还是比较前卫,毕竟社会习俗改变是非常困难,人们还很难接受这样生活方式。但是,这种观念随着中国单身潮、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在慢慢传播开来,人们对这种现象评价会越来越中性,而不再那负面。大家会越来越觉得,不管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陷入单身生活方式,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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