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是阵沉默,卡丽听见警察在路上拦下辆汽车。几个人激动声音传来,其中有个年轻人。是死者丈夫和儿子。
“随你怎说。”比约斯塔德假装满不在乎,“反正死者在哪儿中枪又不重要,这就是次失控抢劫,不是暗杀。而且看来很快就有人能证实他们丢失哪些珠宝。”
“珠宝是挺好。”西蒙说,“不过如果是劫匪,就会把阿格妮特·伊弗森押进屋里,逼她告诉真正值钱东西在哪儿。逼她交出保险箱密码。再笨劫匪都知道这种房子里肯定有保险箱。可他却在邻居能听见地方直接给她枪。
你想说什?”
“伊弗森太太跟卡丽身高相仿。如果她以站姿中枪,子弹又从这儿进入体内——”他指着卡丽胸口——“再从她背后这个地方出来,最终打在墙上插牛眼菊地方,那唯说得通角度,就是凶手站在低处,而且两人都离厨房墙壁很远。也就是说,死者当时就站在们这里,枪手则站在台阶下石板小道上。所以邻居才会听见枪响。但他们没听见任何叫声或动静,们也没找到挣扎和反抗痕迹,所以猜,事情应该发生得很快。”
比约斯塔德忍不住回头瞟眼自己那帮同事。他把重心换到另只脚。“然后他把她拖进厨房,你是这个意思?”
西蒙摇头。“不是。觉得她是自己跌撞着退进来。”
“你依据是?”
“你说得没错,伊弗森太太持家有道。房子里只有幅画挂歪,就是这幅。”大家顺着西蒙指方向看过去,“另外,画框靠近前门侧沾点指甲油。这说明她在踉踉跄跄退回屋里时碰到它;这也跟她左手中指上那块碰掉指甲油相符。”
比约斯塔德摇摇头:“如果她真是在门口中枪再退回房里,子弹射出伤口定会血流如注,走廊上应该全是血迹才对。”
“之前确有。”西蒙说,“但已经被凶手擦掉。你自己不是都说嘛,门把手上没有指纹。连这家人自己指纹都没有。这并不是因为阿格妮斯等丈夫和儿子出门就开始做春季大扫除,把他们刚碰过门把手擦得干干净净,而是因为凶手不想留下任何证据。敢说,他擦掉地上血迹是因为脚踩到它,而他不想留下鞋印。所以鞋底他也擦过。”
“这样啊?”比约斯塔德说。他依然昂着头,但笑容渐渐消失,“这都是你瞎猜吧?”
“擦拭鞋底并不能擦掉花纹凹处血迹。”西蒙看看表说,“但血迹会在人踩上某些东西,比方说,厚地毯时候印出来,地毯上纤维会伸进花纹凹处,吸收血液。你会在卧室地毯上找到块矩形血迹。比约斯塔德,你们血迹鉴定师应该会同意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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