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前,开始写诗,主要使用“仆”[2]这个第人称用语。平常也用“仆”自称,在与朋友们交流中也偶尔使用“俺”,不管是哪种称谓,认为这些都是非常自然选择。可以说,作品中第人称与现实中之间基本没有什差别。在第二本诗集《六十二首十四行诗》中,将第人称统为“”。为什将“仆”换成“”呢?记不太清楚原因,也许可能是种逞能做法吧。“仆”本没有什这样语感,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时候已经有稍显孩子气,有时甚至让人感觉是在装糊涂意味,所以想避免这种理解。
这之后作品中,将“仆”“”“俺”等混合使用。作品中有时也会出现并非作者即本人主人公,当主人公无法用直接谈话形式发言时候,写诗与诗中之间,每篇作品会因为使用不同人称代词而产生微妙差异,这大概就是混用这些词原因吧。也就是说,不知不觉中,是将诗当作种小说来创作。这点无法用这样简单说明解释清楚,它与诗歌本质息息相关。直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个固定第人称,每写篇作品,很多时候都会犹豫,到底该使用哪个第人称代词呢。
在最近作品《不谙世事》和《听莫扎特人》中,用是“仆”,这是根据当时心情做出潜意识性选择。与“”相比,“仆”包含着种易受伤意味,需要这种没有依靠感觉。这个“仆”意味与《二十亿光年孤独》中“仆”是不同。
首诗与作为作者诗人之间关系,远比们般想象要复杂微妙得多,它是流动变化。确实,首诗离开作者现实生活是无法创作出来,但是诗中所阐述想法和感情,如果说是原原本本地表现诗人在现实中情况话,那也可以说很多时候并非如此。诗不是传播思想工具,也不是表达意见途径,更不是所谓表现自手段。们经常说在诗中语言必须变成某种“事物”,若是如此话,那读诗时就好像面对着个精美小工艺箱样,这种态度对读者来说不也是需要吗?这时语言就如同木材样,而砍削、研磨、完美地拼装这些木材技术,就如同读者向诗人求索伦理样,那些确确实实地存在事实,正是诗风格力量所在。作为作者诗人正隐藏在这些“形式”之中。因为想要表达什所以写诗,如果单纯从这样视角读诗话,就不能理解诗中“”();而且,在诗中所写内容基础上来评断诗人正与邪做法也是不公平。虽如此,虽然诗与散文类作品不同,但也不认为诗可以完全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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