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重要得多,但话又说回来,两者兼得也不是坏事,所以在家大型医学院附属医院担任主治医生期间第三个岗位时,决定换种新行医风格。这样做其实并不完全是自发,得承认——因为有人把给告。倒不是因为医术有问题,而是病人对出门诊时态度不满意。这件事彻底敲醒,决定:不管付出怎样努力,也坚决不能再惹上类似麻烦,假如病人希望像理发师傅样和他拉家常,或者希望满脸堆笑,没问题,会照做。
事情原委是这样:突然接到两年前就职医院封信,信里通知说,位经手过病人对提出医疗过失诉讼。这件事真是冤枉——剖腹产过程中,膀胱受伤概率为千分之五,术前们已经提示相关风险,她也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从医术层面说,本人在手术中导致病人膀胱受伤概率肯定低于平均值,因为这件事在身上只发生过这回,而做过剖腹产手术绝对不只200例。事情发生后确实很沮丧,但也知道自己已经尽力做好善后:第时间就发现事情不对头,立刻让泌尿科医生进行修复,虽然对病人来说这绝对是件坏事,但最后,她无非是晚回家几天。当时觉得自己处理方式也很合适:不断向她道歉,很诚实,也很恭敬,而且绝对发自肺腑。对医生来说,虽然手术前你会不断告知病人术后可能产生并发症,但内心里,们当然都希望这些情况不要发生。不要伤害其他人——难道这不是医生职业准则底线吗?可有时候,你就是会遇见倒霉事,这回轮到头上。
但是,病人雇那三位以“不赢不赚”为准则律师可不这觉得,姑且把他们称为傻逼号、傻逼二号和傻逼三号。他们敷衍事地读遍法律条文,然后本着“冲对方乱发大招然后看他会不会反抗”法律精神,断言存在过失行为,他们说在手术中表现完全有失水准,延长原告痛苦,耽误她见到小婴儿时间。
很不幸,没办法反诉,否则会要求对方赔偿花在翻找医学报告上时间;赔偿花在和律师以及辩护机构开会上时间;这件事还侵犯私人情感关系——和H见面时间本来已经寥寥无几,还要被这件事占去大半;还有买红牛钱——彻夜不眠写报告日子里,想在值晚班时不打瞌睡,功能饮料是唯办法。最重要是,这件事让痛苦难捱,焦虑和内疚让本来已经充满压力生活更加雪上加霜,被人指责工作失职时那种屈辱感,以及害怕自己真有所失职那种恐惧感。面对病人,直要求自己用尽全力,假如只是对这点有所怀疑,都像是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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