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切特质:站立样子,说话吐字方式,包括措辞。总之,他所有切都像摆在货架最高层、标着“富家子弟”模具里印出来。路易有着十分出众学历(先后学过法律、经济、艺术史、美学,还有心理学),直以来他随心所欲,想学什就去学,而且直都很优异,似乎把大学学业当作种消遣。后来,某种变故悄然而至。据卡米尔理解,这要归结于那些畅读笛卡儿深夜和长期宿醉,理性直觉和纯麦芽酒共同发挥作用。路易发现自己直如此生活着,他住在第九区六居室豪华公寓,书架上摆满各类艺术书籍,细木镶嵌橱柜里放着知名设计师设计餐盘,光公寓租金就抵得上名高级公务员工资。他时不时会去维希跟妈妈住几天,也习惯在街区所有餐馆吃饭。然而在这切背后,他内心突然产生种奇怪矛盾心情,他对自己存在产生真实质疑。要是换别人,便会用句话概括这样心情:“到底在这儿搞什东西?”
依卡米尔看法,如果路易早生三十年,定是个极左派,但是现在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二者择其事情。路易痛恨虚假虔诚与伪善,所以也很讨厌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于是他想找个可以有所作为地方,换言之,个悲惨地方。突然之间,眼前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他要当警察,而且要当刑警。在是否能做到想做事这点上,路易从来不怀疑自己,他们家族从不怀疑自己,而且他也有足够能力让事遂所愿。他顺利通过考试,成为名警察。这既出于想做出贡献心情(并不是宏观报效国家、社会,而是单纯地想成为个有用人),也是害怕日子再过下去他就要变成偏执狂,或许也是因为觉得自己背上种假想债务,为没有生在平民阶层而抱有某种原罪心态。通过考试以后,路易发现自己马上沉浸在个与事先想象全然不同环境中:完全没有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里干净整洁或柯南·道尔小说里缜密思考,只有脏乱小房间里被揍得鼻青脸肿少女、巴尔贝斯小区垃圾桶里被放干血毒贩、瘾君子之间白刃战、藏匿在臭气熏天厕所里那些搜捕行动漏网之鱼。开始,卡米尔就像看戏样,看着路易顶着金色刘海儿、眼神慌乱而头脑清晰样子,写着篇又篇报告,言辞正经得像件纽扣路扣到脖子根衬衣;看着他继续冷静地在充满尿臊味嘈杂楼梯间记录现场证词,旁边还躺着年轻尸体,而死者母亲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砍刀砍死;看着他凌晨两点回到自己在洛雷特圣母院大街上百五十平方米大公寓,衣衫齐整地瘫倒在天鹅绒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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