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哲宗原来决定呢?在这个问题上,没有留下多少相关资料。
对徽宗来说,蔡京是名非常高效行政管理者。蔡京能够从禀告给皇上大量问题中迅速厘清头绪,找出其中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他多次试图理顺z.府职能,将有效措施推广到全国。他采取大部分措施都是此前已尝试过,但仅在某些地区实施,而他希望将这些措施推广到所有地区。蔡京非常解政策可能遭遇失败原因,特别是由于*员可能会受到诱惑,企图将资源挪为私用,因此,他多次建议制定详细规则和惩罚措施,试图使*员保持诚实。以盐政管理为例,他推行改革制定更为严格监管措施,各阶段均需比以往有更多检查、收据和担保。关于教育制度,他也制定升级和降级详细规则,这些规则不仅发到每所学校,还刻在石碑上,以便所有学生都能看到。[13]
此外,蔡京也是位财政管理奇才。他考虑大政举措所需财政支持,并相应地进行设计,使举措实施不会耗尽中央z.府资金。例如,改革学校制度和扩建宗室府第,都是由地方z.府划拨闲置土地而获得资助,[14]而些福利事业获得资金支持来源之是将项目委托给寺院僧人进行运营,作为补偿,这些和尚可以获得祠部度牒。此外,他还鼓励寺庙和尼姑庵收养孤儿作为学徒,并将他们抚养成人。[15]同样重要还有扩大收入来源。蔡京上任就立即开始恢复新政设立些财政机构和措施。1102年七月,杭州与明州建立市舶司,并将盐业专卖扩大到东南地区。个月后,恢复免役法,以及哲宗在位最后几年实施些条款。又过几个月,蔡京恢复废弃已久东南茶法专卖,这制度很快就带来大约二百五十万贯年收入,每年可以用这笔收入购买万五千到两万匹马。[16]1104年七月,根据新测量土地,与新政相关土地税也得到恢复。[17]等到蔡京担任宰相第二年和第三年,他似乎已消除z.府赤字,甚至也许开始产生盈余。当然,从徽宗角度看,z.府收入显著改善,而对地方来说可能就是压榨。[18]
尽管在1102年后,在徽宗二府任职所有*员都是改革派,但蔡京并不能使他们在任何时候都进行团队式合作。蔡京与弟弟蔡卞仍然视彼此为对手,以至于徽宗不得不在1105年正月将蔡卞调离二府。尽管徽宗和蔡京千方百计地阻止过度中伤行为,但蔡京还是无法使自己免遭弹劾。在蔡京任职初期,对于指责他独霸接近皇帝机会并谋取私利弹劾,徽宗大多置之不理。[19]与蔡京同为宰臣赵挺之共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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