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蔡京写。奏疏称,元祐党领导人是“神宗罪人”。在徽宗初登皇位并将他们召回朝廷后,他们马上开始全力指责真正改革派。旦明确找出真正有罪人,其他人就可以对皇帝发誓效忠,实现神宗雄伟大业。[33]十天之后,也就是五月二十日,徽宗贬斥五十多名元祐派主要成员(其中很多人已经去世,如司马光和吕公著),并下令那些在世元祐派*员今后也不得在京城任职。次日,又下诏责备那些最近要求恢复上述人员封号*员。[34]再过两天,五月二十三日,徽宗颁布曾布起草份诏书,旨在解释他立场,并安抚其他*员:
昔在元祐,权臣擅邦,倡率朋邪,诋诬先烈,善政良法,肆为纷更。绍圣躬揽政机,灼见群慝,斥逐流窜,具正典刑。肆朕缵承,与之洗涤,悉复收召,置诸朝廷。而缔交合谋,弥复胶固,惟以沮坏事功,报复仇怨。[35]
接着,这份诏书指出,徽宗对待保守派有多优厚,让他们官复原职,甚至授予更高官职。但是,那些担任谏官和台官*员却不断诽谤改革派。由于不能制止他们这种做法,别无选择,只能将他们中最极端人罢免。为安抚那些担心事态逆转*员,徽宗明确表示,不会再追究元祐党人或元符党人(“元符党人”是指在元符末年、也就是徽宗即位后第年猛烈诽谤改革派那些人)。诏书发布后没几天,五月二十五日,蔡京进入尚书省。
在当皇帝第年,徽宗曾表达他对邹浩命运关注。邹浩在哲宗在位最后年突然被罢去所有官职,贬至偏远地区,徽宗于1100年将邹浩召回京师,任命他做名“言官”。1102年六月十五日,在蔡京入职三省后,徽宗下诏贬邹浩至州县任职。[36]仅仅五天后,徽宗又亲自写份手诏,更详细地解释为何邹浩应当受到惩罚:
朕仰惟哲宗皇帝严恭寅畏,克勤祇德,元符之末,是生越王,*人造言,谓非后出。比阅臣僚旧疏,适见椒房诉章,载加考详,咸有显证。其时两宫亲临抚视[37],嫔御执事在旁。缘何外人得入宫禁,杀母取子,实为不根。朕为人之弟,继体承祧,岂使沽名之贼臣,重害友恭之大义,诋诬欺罔,罪莫大焉!其邹浩可重行黜责,以戒为臣之不忠者,而称朕昭显前人之意。如更有言及者,仍仰依此施行。[38]
1100年,徽宗询问哲宗当初罢免邹浩原因,曾布回答说与哲宗第二任皇后有关。而现在,徽宗对如何阅读诽谤性奏疏已经更有经验,因此,在重新浏览这份存在争议奏疏时,他认为哲宗决定是正确。
蔡京被任命为宰相后,采取似乎更为系统措施来甄别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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