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领过救济、在纽约世博会的嘉年华上摆过摊、为奔德士公司当过工人间谍,还为耸人听闻的八卦周刊《美国之鉴》写过奇奇怪怪的故事。他创作的故事描写的都是享乐之后痛苦和惩罚紧接而来,是典型的犹太——基督教模式,这类故事他写了相当多,并不光是凭想象力,更多是来自过去的回忆。
戈尔茨坦生长在布鲁克林一个条件艰苦的犹太人聚居地,年轻人之间的霸凌现象十分猖獗,流行的游戏是到商店里偷东西。那时,他是个口吃、虚胖、总担惊受怕的小屁孩,十几岁还在尿床。公立学校里的犹太女教师总阴沉着脸,为了避免和老师的眼神对上,戈尔茨坦上课就总垂着眼睛、趴在桌上无休无止地画“二战”时的飞行员,画他们在空战中对射的场面。五年级,他考试不及格,被送到教育局指定的儿童心理学家处接受治疗;可他的功课并未长进,连学习热情也一落千丈。他留了级,和比自己小的孩子们坐在一起,觉得很丢人,同龄的孩子又排斥、无视他,结果在他的不合群里,慢慢掺进了敌意,放了学走在街上,比他大的孩子总是揍他,特别是黑人。很快,他几乎有点喜欢被打了;至少他吸引了这些人的注意,通过一次次主动接受惩罚,他甚至赢得了某种奇怪的尊敬。他看到小混混们站在街角,有学校里的体育生、有拦路抢劫的、有手段厉害的小偷,他就做手势挑衅这些人,他们便照例抓住他,用拳头一顿,bao打,他也疯狂地反抗、嘴里骂着脏话,激他们继续打他。
戈尔茨坦的母亲比他口吃还严重,她富有激情,却很软弱,是俄国移民的后代;他父亲在下东区的小学也没毕业,就辍学做了赫斯特[79]旗下《国际新闻图片》的通讯记者,骑着摩托搜寻新闻,最终他做了摄影记者,和一大群新闻猎犬到处跑,脖子上只要没挂着相机带子,就像丢了魂似的,全身僵硬。和家人一起去中餐馆吃饭的时候,父亲会温顺地坐在一旁,还管华人服务员叫“先生”;在家里,他要么一脸不赞成地静静待着,要么就对家庭事务漠不关心。阿尔对父亲唯一好奇的地方,是他衣柜抽屉里有大尺度的裸女照片,有些是东方人,是他“二战”时作为赫斯特太平洋战场的摄影记者拍下来的,还有些照片是他从纽约警察局的朋友那儿弄来的,警方突袭时报广场扫黄之后,就会有这类东西。
戈尔茨坦家族里,阿尔唯一崇拜的男性是乔治舅舅,他块头大、长相英俊,就是达蒙·鲁尼恩[80]笔下的那号人物,他离了婚,住在百老汇剧院区附近的酒店式公寓里,开了一家业务繁忙的停车场,接待的车主有不少名人。虽然乔治和这些人并无深交,只是熟悉他们的车子,他还是向侄子阿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