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写完《邻人之妻》,对我的作家生涯来说是最好也是最坏的一年。
这本书爆炸性地走红,书店里还没有卖出一本,我的账上就多了400万美元,可围绕本书出版的种种新闻也转移了读者的兴趣,至于我写了什么、为什么写、如何写的这本书,反而没什么人关注。特别是为了收集信息、观察当代美国日益增多的婚外情现象和性爱实验,我对妻子不忠的原因,也没多少人关心。
我写书的九年里,妻子都公开支持着我,后来还陪我上脱口秀节目对公众解释,说虽然我去了纽约的按摩院和洛杉矶的享乐裸体主义社区做调研,我们的婚姻之爱并未受到威胁,可这也只是加剧了某些评论家对我和这部作品的义愤与嘲笑。比如《华盛顿明星报》的乔纳森·亚德利(“谄媚读者”);《多伦多明星报》的肯·安达(“他该冲个冷水澡清醒一下”);《埃尔帕索时代周刊》的戴尔·L.沃克(“恶心”);《纽约》杂志的莫迪凯·雷切勒(“有危险性”);《时代》的保罗·格雷(“惨不忍睹”);《纽约时报》的阿纳托尔·布罗亚德(“难道能指望他从性爱中讲出什么道理?”);还有约翰·伦纳德,《时代周刊》的员工,也是几部小说的作者,接受了《花花公子》写书评的约稿,文章开头写道:“我们上次告别特立斯时,他一丝不挂,从唱诗班男孩变成了年轻的神,准备勇敢地跳入雪松色似的新泽西巨蛋港河的河水中。当然,到了该洗澡的时间。”
我明白,批评家的负面评论一旦见报,再争吵也没什么意义,可我就是觉得一定要回击约翰·伦纳德。我们之前在纽约的社交场合见过,一向就合不来,特别是我的书出版一年前,他在专栏写了篇错误百出的文章,说我写了整版的报纸广告,把色情作家拉里·弗林特与苏联自由斗士相提并论。我自然予以驳斥,之后我们的关系就更糟了。
我马上写信给约翰·伦纳德,要求他更正说辞。他没有理我,后来他在《花花公子》上写评论文章,又引用了这段错误的讯息,我很生气,寄过去第二封信,他还是没理会,后来,《人物》的记者给我打电话,问我对伦纳德和其他作家负面评论的看法,我回复说:“这些作家自己没能力写书,所以嫉妒心强得很。伦纳德文笔就不行。他还有婚外情,和朋友的妻子私奔了——结果又跑来这里批评‘邻人之妻’。”
现在我回忆起这些,是在《邻人之妻》出版25年后,我很希望当时不要对批评那么敏感。可那些日子里,出版遇到了太多琐碎、无谓的事情,我也不是总能控制自己沮丧的心情。我真正观察、写作的内容被忽视了,公众只关注我的婚姻状态、我和书里某些人物的私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