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满布大大小小星团,闪亮生辉。大门还敞开着,留声机乐声从温暖舒适客厅传出来,喝到半酒瓶还立在茶几上,等着他们。
他们缄默无语,注视着这只白麋鹿。它可能注意到众目睽睽,不胜其扰,开始朝远处移动,但步伐仍旧不疾不徐。
它威严、稳重地沿着贯穿科彭镇道路前进。举止优雅,仿佛某种巡礼。神圣,尊贵,不可接近。
史达尔家对面尼尔森家也注意到这只白麋鹿。
对面,个女人高声叫着,她还没穿好毛皮大衣,不准某人先跑出去!
跑出门,正是尼尔森家小混混艾瑞克,拉斯穆斯从小到大同班同学。
正是他,在拉斯穆斯高中毕业那天朝他丢苹果,对他鬼吼鬼叫,让莎拉又气又急,把推开妹妹摄影机,不想让这幕入镜。
现在,艾瑞克抓着相机冲出门。
维姆兰夜空闪过道光线,灼烧着。
那只白麋鹿开始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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