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在咀嚼文字样,边琢磨边念出声音,直念,不停地念,直到背下来为止。如果不断重复同句话好几次,那句话意思就会变得模糊。之后到某个瞬间,文字不再是文字,句子不再是句子,听起来就像是毫无意义外星语。到那时,原本对来说很难理解爱啊、永远啊这些东西,觉得反而更亲近。跟母亲介绍这个有趣游戏,她便回说:“无论什事,只要不断重复好几次就会变得毫
们住地方就在书店后,有两个房间和间没有浴缸厕所,住们三个人刚刚好。睡到半如果有客人找可以直接出去,如果不想起来,只要把门锁上就好。在擦得光亮玻璃窗上写着“旧书店”三个字,也挂上“知恩书坊”招牌。开店前晚,母亲搓搓手嘻嘻地笑道:“以后不会再搬家,这里,就是们家。”
那句话成事实。虽然外婆常唠叨说真稀奇,但不管怎样,卖书收入足够们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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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觉得那个地方很舒服。虽说在其他人表达里,可能是“很喜欢”或“很合心意”,但在会词汇里,“舒服”就是最好说法。确切来说,是渐渐熟悉旧书味道,仿佛早就闻过样。只要有时间就会打开书闻味道,虽然外婆常骂说闻那些满是臭味旧书到底要干吗。
书能马上带到去不地方,让听见遇不到人告白,看到观察不到那些人人生。感受不到情绪、没遇过事物,都被秘密地收录其中。这跟电视还有电影有本质上差异。
电影、电视剧还有漫画里世界都太过具体,没有能参与空间。影像里故事就是拍摄出来、画出来那个样子。比方说,如果书里有这样句:在栋六边形房子里,名金发女子正跷着二郎腿坐在褐色坐垫上。那在电影或画作上,女人皮肤、表情,甚至连指甲长度都已经被确定。在那个世界里,没有任何事物是能改变。
书就不样。因为书里有很多空间,每个词语、句子间都有很多空隙。可以在那里或坐或走,甚至写下想法。就算不懂内涵也没有关系,只要随便打开页就成功半。
会爱你。
即使永远都不知道那会是罪或毒,还是蜜,也不会停止这旅程。
就算完全感受不到那意思也没关系,光用眼睛追随文字就够。边感觉书香气,边用眼睛慢慢地跟着每个字、每个形状和每笔画。那对来说就跟咀嚼杏仁样是很神圣事。等到觉得用眼睛摸够每个字后,这次试着发出声音来阅读。会,爱你。即使,永远都,不,知道,那会是,罪,或,毒,还是,蜜,,也,不,会停,止,这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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