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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作剧与犯罪(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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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伊东突然郑重其事了起来:

“现在我想上堂课。不,其实也谈不上讲课——我有些感想想和各位分享——就是关于的关系。这次测量尺的恶作剧,其实算得上是一种小犯罪,只是,我给别人惹的麻烦没那么大,没有达到上诉的程度。

“看看欧美恶作剧大师的传记,有些人的恶作剧实在太过火了。有这样的例子:不管在伦敦还是纽约,都有高级住宅区。有人在该区内随机抄下门牌上的住址和姓名,尽量选择有女主人的住户。然后以那户人的名义向各地的知名商店订购特别的物品。于是大的机械、卡车等,与家庭生活毫无关系的物品纷纷被送了过来。当然,男主人应该会拒绝签收,但男主人不在家的话,女佣或许会姑且签收下来。无论如何,住户一定会与店主发生摩擦和纠纷。这就是恶作剧大师的目的,但这已经可以说是犯罪了。

“还有更夸张的,像是愚人节时打电话给患有高血压的老人,编出一个谎话把他吓得血压猛然上升,当场脑中风死亡。那么这已经可以算是谋杀了。

“之间只有毫厘之差啊。侦探小说始祖爱伦·坡写过一篇有趣的散文《欺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28)。我想你们当然读过这篇文章,里头所写的各种欺诈方法,与恶作剧相似得几乎难以区别,只能根据是否受到利益驱使的动机才可以区别。我们因此可以给恶作剧下一个定义,即不受利益驱使的欺诈叫恶作剧。

话说回来,这里我要谈到它与侦探小说的关系,就像爱伦·坡本身创作侦探小说,同时又研究欺诈论,这二者与恶作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数量不多,但侦探小说中也包含了欺诈小说,而它们的手法几乎可以说与我们的恶作剧如出一辙。其中有一个好例子。

“爱伦·坡的欺诈论中共罗列了十一种欺诈,这是其中的第八例——一个恶作剧大师亲身实践过的恶作剧。类似的恶作剧,不论欧美或日本都有。你们或许不记得了,我简单提一下这第八例:

“有个男子到酒吧买香烟。当时的酒吧是兼卖香烟的。男子闻了闻香烟的味道表示不喜欢,退还了香烟,另外点了杯白兰地。他喝完酒就要回去,酒保叫住他,说他还没付钱。‘你说什么?我不是把烟退给你,点了白兰地吗?’‘呃,可是你没付香烟的钱。’‘胡说八道,香烟我已经退给你了,不就摆在那里吗?我根本就没有买,凭什么要付钱?’恶作剧大师靠着这样的问答,把酒保绕了个云山雾罩,再趁机开溜了。

“相同的手法,也出现在描述美国恶作剧大师逸闻的书中,这位恶作剧大师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士。日本也有这样的恶作剧,我记得在大阪的落语《壶算》中读过。有一个心术不正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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