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波多野警部由室内走向屋外,进行地毯式排查。他抵达现场时,离歹徒开枪已过二十分钟,自然不会愚蠢到还想循着脚印追捕小偷。
后来听人说起,这位司法主任是犯罪搜查学信徒,严谨科学搜证是他唯信条,是位个性独特警官。当他还只是乡下警署个小巡查时,为在检察官到达现场前完整保存地上仅有滴血迹,他用碗盖住血迹,接下来整晚都用棒子敲打碗底,在他努力下,血迹保存完好,未受到蚯蚓破坏。
凭借着这般严谨作风,他终于晋升到今天地位。由于他所做调查十分缜密,不论是检察官还是预审法官【6】,对他报告均十分信赖。
然而,就算是行事风格如此严谨警部,也无法在书房内找到半根毛发。于是,玻璃窗上指纹与屋外脚印立刻成为唯可供参考线索。
就如同刚才所说,窗玻璃上圆孔是小偷使用玻璃切割器与吸盘弄开,通过这个圆孔顺利拉开闩锁。由于采集指纹必须等相关专家到场,警部索性先拿出随身携带手电筒照射地面。
资料也散落地。不过少将说抽屉中并没有什值钱物品。
办公桌上放着少将常用皮夹,奇怪是,皮夹里几张百圆钞票还整齐有致地排列着,小偷居然分毫未取。
那,小偷又偷走哪些东西呢?说来实在让人哑然失笑。他偷走桌上——就在皮夹旁边——小型金制时钟、金色钢笔以及金边怀表——连同表上金锁链——在所有遭窃物品中,最值钱应该是摆在书房中央圆桌上金烟斗组合——而且,小偷只偷走烟草盒与烟灰缸,还留着红铜制点烟盘。
这些就是全部失窃物品。无论怎清点,也没发现有其他物品遗失,保险箱也没被动过手脚。
也就是说,小偷对于其他物品完全看不上眼,只对书房里金制品感兴趣。
幸亏歹徒逃离
“或许这个人有什特殊癖好吧,例如黄金搜集癖之类。”波多野警部表情复杂地说。
二消失脚印
真是个不寻常小偷。全然不在意放着几百圆皮夹,反倒对算不上什高价品钢笔与怀表倾心不已,这小偷心理实在令人难以捉摸。
警部询问少将,在这些失窃金制品中,除价格之外,是否有其他特别意义。
少将表示,就他所知应该没任何特殊价值。只不过金色钢笔是他担任某师团联队长时,同队位高阶将领送给他纪念品,对少将而言有着难以用金钱衡量价值;而金制时钟约两寸见方,造型小巧别致,是从巴黎买回来纪念品,如此精巧机械制品恐怕再也买不到,少将感到十分惋惜。但这两样东西对小偷而言应该没有任何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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