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如果想要恰当地想像犯罪场景话,那应该掌握些情况。因此提议,午饭后,们沿着铁道散步,查看下高架桥顶部,然后乘坐四点五十分从帕斯顿·奥特韦莱开往帕斯顿·惠特彻奇火车,从而可以重新构建事件发生全过程。”于是他们分头行动:里夫斯步行前往布拉泽胡德别墅小屋,那儿离帕斯顿·惠特彻奇车站很近;戈登则骑着摩托车前往十九公里外班维尔,个比较重要铁路枢纽站,也是个安静城镇。
布拉姆斯顿夫人,布拉泽胡德先生管家,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儿以女主人自居。她艰难地说着地道英语,不过她语音要比半隐半藏伦敦东区方言更糟糕。她对情况解限于人云亦云,而且能够回忆起来事儿要比记忆中事儿少得多。她说出每个词都带着咝咝作响尾音,仿佛那就是发音部分。她是位毫无怜悯之心并且话语毫不切题谈话者。她很欢迎陌生人来访,她自大远胜于对死者惋惜。她对里夫斯记者身份毫不怀疑,即使里夫斯宣称自己是钢琴调音师,她也会毫不设防地接纳他。
“你来自《每日邮报》?先生,确喜欢看报纸,像《每日电讯》这样报纸就很着迷。说起可怜布拉泽胡德先生,想,噢,确实发生可怕事儿,孤苦灵魂……并不是布拉泽胡德先生个人可怜?别欺骗自己,年轻人,有个可怜人就足够。警察想让去领认尸体,可是压根儿就不愿意去,他们说他都变形,场景让人很震惊。他衣服?他当然穿着自己衣服,你不会认为他会穿着别人衣服去z.sha吧?你说呢?他穿着如平常,朴素黑外套和灰色条纹裤子,正如报纸上描述样……他裁缝是谁?不知道,可说不上来,尽管折叠过这些衣裳许多次。就个人习惯来说,布拉泽胡德先生是个非常整洁人。哦,你得明白是怎看待衣服这件事儿,也许会有人拥有与布拉泽胡德先生同样衣服,但敢说,如果这些衣服是穿在布拉泽胡德先生身上,那它们定就是他衣服,这就是看法。
“位单身绅士?是,他是位单身绅士,孤单且独无二,请原谅玩弄字眼。他习惯很独特。他每个周六离开,就像报纸上说,他去哪里,可不知道,虽然照顾他将近年光景。周到周六每天下午,他会乘五点火车到家,然后出去打场高尔夫球,当他回家时,已经为他准备好冷餐……
“不,近来没有注意到他有什反常地方。你看,他直是位矜持绅士。布拉泽胡德先生是个少言寡语人,如果你能够明白意思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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