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刑警。”
张
“你想到什。”袁瑞打断张猛思绪。
“没什,刚刚你不说有个哥们儿打电话约你吗?他有车没?”
“他没有,”袁瑞说完摇头道,“不,他开辆公车。”
“晚上可以开回家?”张猛看着袁瑞。
“是。”
“没其他人?”
“没有。”
“也没有约过其他人?”
“没有。”
“没约过话,最好马上约两个朋友聚聚,直喝酒到半夜。”张猛说完盯着袁瑞。
馅就是。现在她正开着淋浴用热水不断冲着肌肉,在分离着肌肉和骨骼,她也已经把部分肉片切成些小肉条。卫生间里有两把菜刀,三把手术刀,把剪刀和两块案板。她很仔细、够专业,满手都是血,值得表扬。她切这仔细干吗?想炒菜?”
“炒过。”袁瑞呆呆地说。
张猛长大嘴巴,愣会儿,深吸口气,说:“下面就是工作,既然切到这碎,抛尸话就相对容易些。碎肉直接扔进下水道、垃圾箱、臭水沟都是可以,但是要分散开;骨头比较难处理,埋起来早晚会被发现,城区不好埋,野狗又不是很多。对,可以扔到锅炉里,知道哪儿有锅炉房吗?”
袁瑞摇头。
“熟悉人里也没有在锅炉房工作,”张猛捏着下巴说,“其实,最麻烦就是那颗人头,火葬场也没什亲信。”
“太好!”张猛笑着说,“你们晚上定要开车去喝酒,喝酒时候你定要猛灌他。如果你没这个本事就自己也陪他猛喝,但是喝完要马上去厕所吐掉,抠也要给抠吐出来。”
“用他车抛尸恐怕不太妥当吧?”袁瑞脸上阴沉,不住摇头。
“神不知鬼不觉,为什会不妥?”
“因为他车是警车。”
“警察?”
“为什?”
“那个时候会去抛尸,这样就有人可以证明你起码没有时间参与抛尸。尸体肯定要抛,要尽量做得跟你时间冲突起来。”
“嗯,突然想到正好有个哥们儿约晚上起喝酒,”袁瑞点点头,“你今天下午不是去作家班吗?在图书馆时,你不是说课调到今天下午吗?”
“当然得去。”张猛眼睛瞪,“你说作家班?等等。”
张猛微微笑,袁瑞以前看到这个表情时多少有些厌恶,可是今天他却觉得这个表情代表希望。
“把头埋掉好。”
“嗯,也行。”
“碎肉好处理,骨头和脑袋难办。”袁瑞自言自语,他直打着哆嗦。
“确实,要做到点证据不留实在是难办,如果们在乡下话可能处理起来还比较灵活,十年八年可能都发现不。可是们在市区,太难。对,你今天见过什人吗?”
“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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