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透露讯息,比每天早上报纸刊登新闻更准确。把妻女送到法国前几个月,他每周写封家书。起初,他都在议会街律师楼写信,后来他刻意不写寄件人,最后,他偷偷从蒙锥克堡牢房里写信。就像其他被囚禁人样,没有人看到他是何时被抓进去,这去,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克拉拉母亲大声念着她父亲家书,却掩饰不哽咽声,她刻意跳过些段落,觉得女儿并不需要知道那些。到半夜,克拉拉央求表妹克劳黛再把父亲信从头到尾念遍给她听。就这样,克拉拉靠着借来眼睛读信。从来没有人看过她流泪,即使在她父亲断音讯之后,或是战况越来越紧张时候,她滴泪都没掉过。
“父亲从开始就知道会有不幸事情发生。”克拉拉说,“他坚持留在朋友们身边,因为他自认这是义务所在。但是,这份忠诚却置他于死地,时机到,那些人毫不留情地背叛他。谁都不能相信啊,达涅尔,尤其是你钦佩人。这些人往往伤你最深!”
克拉拉吃力地说出最后几个字,仿佛那个充满机密和阴影年代又出现。沉迷于她陶瓷般眼神中,望着她那双没有泪水、没有矫情眼睛,听她诉说当时还懵懵懂懂事情。克拉拉巨细靡遗地形容她从未亲眼见过人物、事件和场景,精确程度宛如弗拉芒派绘画大师。她话既像细致织物,又如时代回音,她语调抑扬顿挫,呈现着不同时空不同节奏。她告诉,流亡法国那几年,她和表妹克劳黛有个家庭教师,个五十多岁老酒鬼,满怀自负文人心态,经常自夸他可以用发音完美拉丁语朗诵古罗马诗人维吉尔作品,他那迂腐守旧个性,即使经过古罗马文化熏陶也洗刷不掉,因此,她们私下帮他取个“罗克福先生”[2]绰号。罗克福先生虽然怪里怪气(他坚信猪肉香肠是对付血液循环不佳和痛风利器,尤其是克拉拉西班牙亲戚寄来猪血肠更好),但其实是个品味优雅人。打从年轻时候,他为吸收文化新知,每个月必定去趟巴黎,据说他除参观博物馆,晚上都是躺在个美女怀里厮磨度过,他称这女人为“包法利夫人”,但她本名其实叫作霍滕斯,而且是个没什大脑笨女人。
罗克福先生每趟巴黎文化之旅,总是喜欢去逛圣母院前家旧书摊。九二九年个午后,就在这个摊子上,他偶然发现当时还籍籍无名胡利安·卡拉斯小说。罗克福向来乐于接受新事物,他买下这本书,主要是受到书名吸引,而且,他在回程火车上也习惯阅读比较轻松小说。这本小说书名是《红屋》,封底有张模糊不清作者照片,或许是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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