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新生命,那生命几乎是个负担,但感觉很美。
“如果怀上孩子!”她想,“怀上个孩子,就等于让他待在身体里!”想到这里她四肢都酥软。她明白,为自己怀孩子和为个自己全副身心渴求男人怀孩子,这两者之间有天壤之别。前者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普普通通那回事。可是为个让自己爱得心肝寸断、子宫绽放男人怀孩子!这让她感到脱胎换骨,感到自己似乎在下沉,下沉,沉到女性最中心,沉到创世之前昏睡中。
对她来说,激情这东西并不新鲜,新鲜是对他渴望与爱慕。她知道她直害怕这个,因为有这种感情她就无法自已。现在她依然害怕这个。如果她太爱慕他,她就会失去自,自湮灭,她还不想自湮灭呢。个奴隶,就像个原始女人,她绝不想成为个奴隶。她害怕自己对他爱慕之情,但又不愿意立即与此抗争。她知道她会与此抗争。她心中有个自意志魔鬼,它能战胜她五脏六腑里生出那种彻底温柔而深情爱慕,能将之击得粉碎。现在她也能这样,或者说她认为她能。她能让理性驾驭自己激情。
好吧,就像崇拜酒神巴克斯女人[5]那样疯狂地疾步穿过森林,去找巴克斯。那聪明阳物,他没有独立性格,纯粹是上帝派来伺候女人仆人!这个男人,不得妄为,他不过是个神庙仆人,是那聪明阳物携带者和守护者[6],而那阳物是属于女人。
于是,在新觉醒过程中,那历久弥新热情在她体内燃烧阵。时间男人变得渺小可怜,不过是阳物携带者,当他履行完自己义务时他要粉身碎骨。她感到自己四肢和全身充满着那些女酒神力量:女人神采奕奕,飞速疾驶,将男人打败。生出这种感觉却让她心情沉重起来。她并不想要这种感觉,这感觉来自既有知识,是苍白,没有生命力。而那种爱慕才是她珍宝,那深不可测,那温柔,那深情又是那神秘。不行,她定要放弃她那坚强、耀眼女性力量,她对此厌倦,麻木。她要浸*到新生命中去沐浴,沉到自己五脏六腑最深处,在那里,爱慕歌在无声地哼唱着。现在还不是惧怕男人时候。
“到马里黑去散步,还和弗林特太太起吃茶点。”她对克利福德说,“想看看那孩子,真是太可爱,头发就像红蜘蛛网,真是个乖乖!弗林特先生到市场上去,所以就们和孩子起用茶点。你好奇上哪儿去吗?”
“是。不过猜你是在哪儿吃茶点。”克利福德嫉妒地说。但过后再想想,他感到她变,她身上有什东西让他很是无法理解。但他把这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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