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4 / 13)

那些东西令七窍生烟。跟她无所不谈,什都说。们谈波斯波利斯[1],还谈廷巴克图[2]。们算是周围十里八乡最有文学修养对儿狂热地大谈特谈,真算是狂热,简直是忘。而她则崇拜。可坏事就是性。她就是点感觉也没有,至少是感觉错位为此消瘦,疯狂终于对她说咱们非当情人不可。像往常样,说服她,她顺从挺兴奋,可她从来就不想要这个,就是不想。她崇拜,喜欢跟她聊天,亲她,如果说她爱,仅仅如此。可别,她根本就不想。不少女人都像她那样。可偏偏想是那个‘别’。于是们分手挺残酷,离开她。然后又和另个女孩子好上。她是个教师,曾跟个有妇之夫闹出丑闻,几乎把那人逼疯。她温柔,皮肤白皙,属于柔弱型那类女人,比岁数大,会拉小提琴。她可真是个魔鬼。对爱情,她什都喜欢,就是不喜欢性。她对你缠绵、爱抚、讨好,可如果你强迫她做那事,她就咬牙切齿,仇视你。强迫她做,为这事她恨透。于是又失望讨厌切。想找个既要又要‘那个’女人。

“下个女人是伯莎·库茨。小时候她家就住家隔壁,对她家很解,是个普通人家儿。后来伯莎去伯明翰地方,据她自己说是去陪伴个贵夫人,可别人都说她是在家旅馆当招待。反正就在那个时候,正烦那个女孩子。二十岁时,伯莎回来,神气活现,举止优雅,衣着入时,浑身魅力四射。那是种身体魅力,有时你从女人身上能看出来,有时妓女身上也有这种魅力。正处在半疯状态中,气之下就辞巴特莱事务所活儿,因为觉得在那儿当职员形同草芥。就这样回到特瓦萧,在矿井口马厩里干上铁匠,主要是给马打铁掌儿。父亲就是干这个直跟着他干。喜欢这活儿,跟马打交道,所以很自然就干上行。从此言谈就不像人们说那样‘斯文’,就是不说标准英语,而是回到土话上去。还读书,但是在家里读。靠打铁,自己挣辆双轮马车,神气活现起来。爹死后给留下三百镑。就这跟伯莎好上很高兴她是个普通人儿,就是要她是个普通人,自己也要当个普通人儿。她,她不错。别‘纯洁’女人让蛋子儿,可她在那方面就挺好。她要点都不忸怩,这让很得意。那正是想要个让女人。和她起特来劲。觉得她为此有点看不起,因为太满足,有时还伺候她在床上吃早饭。她是个混日子人,班回来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