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新堂于是淡笑着摇头,透亮人。
“其实在母亲去世后,也犹豫过阵子,想,那次意外害得失去爸爸,失去妈妈,还能毫无芥蒂地穿上那件衣服去帮病人看病吗。但是08年,本科毕业实习,作为志愿者去北川,那次之后,就知道要辈子留在这个岗位上。”
08年,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持续几天黑白电视画面,还有全国哀悼日沉痛鸣钟。
“为什?”孟新堂轻声问。
“真接手生命,亲理死亡,就没办法离开。”
要做医生?”说完,他补充说明似地强调:“不是质疑你,只是觉得你很不起,如果是,未必能做到。”
闻言,沈识檐轻轻抬抬下巴,眯着眼睛说:“喜欢。”
他回答得很快,该是个烂熟于心答案。
“从小时候去医院找父亲开始,就觉得医院是个很神圣地方,个人与这个世界初遇与告别都在医院发生,或者说,它是个迎来送往生命地方。”
孟新堂哑然:“这样吗?”
“到那以后救第个伤员,是个小女孩,小学生。两个军人把她从水泥板下挖出来时候,她睁次眼睛,问,哥哥,还能活吗。跟她说能……却食言。”
沈识檐说这话时候,看似依旧是稀松平常语气,但细听,尾音颤,也弱。
孟新堂没办法切身地去感受到接手生命,亲理死亡感觉,但能从沈识檐轻微颤抖中,看到他曾经为生命掉过眼泪。
“读书时候成绩其实很好,自己觉得对各种病例都烂熟于心,可是真到那里,却觉得好像什都做不。生命太脆弱,想着要多救活几个人,可死去还是那多,甚至有时候,正在抢救着个伤员,旁抬来另个,那是军人们挖两个小时才救出来,可是还没来得及
沈识檐点点头。
这就是人与人不同,孟新堂能接受迎来送往这个说法,但恐怕他自己会因此避之不及。这和待客是个道理,生命有多可贵,它迎来送往就会有多麻烦,有多凸显世间百态。
“最开始就是这简单理由。曾经跟言午说,他喜欢弹琴所以考音乐学院,喜欢做医生所以考医学院。这个职业有风险,累,都知道,可这都不会成为要放弃他理由。就像你说,们选择个职业,不是因为它能带给们多少荣耀、多少财富,而是们认同它意义。”
孟新堂听有些愣,迟疑片刻还是问:“说过这话吗?”
沈识檐下巴还定在胳膊上,斜眼高挑着他笑:“刚刚不是这个意思?们不是为人心活着,不该惧怕人心。那们是为什活着,为什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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