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已经到第二段副歌部分。
“可是没有艺术细胞,从来没跳过舞。”
“没关系,”沈识檐朝他伸出只手,做出个邀请姿势,“你只需要借只手。”
风铃响起,沈识檐领着孟新堂走下台阶,走过铺满秋色院子,停在晚
孟新堂曾听人家说,小别胜新婚。但此时觉得,别后感情好像已经酝酿得比新婚还要热烈。他就着沈识檐手吸口烟,烟味进入身体瞬,像是下子回顾那几乎横跨四季思念。
广播已经换首歌曲,电台今天该是走怀旧主题,才会在这样傍晚,放这样首歌曲。沈识檐在听到前奏时就侧头,愣几秒,忽然看着那台收音机笑出来,问孟新堂知不知道这首歌。
孟新堂摇头:“很熟悉,但不知道具体歌名。”
“《七里香》,是种很香花,白色,很漂亮。”
说完,沈识檐便有些出神地听着前奏,听着唱起。
下来,抬起手,掖掖他披在身上毛衣。毛衣扎得脖子有点痒,真实又温暖。
“又穿这少跑出来,这种东西不扛风,还是要穿正经外套。”
沈识檐没动,就在那笑着看着孟新堂,从鼻子里发出声漫不经心“嗯”。
他目光落到孟新堂肩膀上,那里有些尘土痕迹,或许是落叶曾落到他肩头,又随着他行走而离开。
沈识檐忽然就有画面感,孟新堂穿着这身黑色大衣,穿过戈壁沙漠,穿过车流人潮,也穿过排排低矮房屋院落。最后,他推开这扇门,来见他。
2004年,十九岁沈识檐第次听到这首歌,觉得它写得很好。通篇不过爱恋与思念,却是爱到眼中切都可爱,仿似只用那个爱情,颗跳动雀跃心,便绘整个烂漫人间。而整首歌中,其实沈识檐最喜欢,是那段间奏。
他忽然拉着孟新堂胳膊站起来,那支烟还没抽完,他夹着烟取下眼镜,掀起衣服下摆蹭蹭。
“第次听这首歌时,就觉得其中段间奏很惊艳,直到现在都很喜欢。”沈识檐重新戴上眼镜,金色镜框架在他微红耳朵上,很动人。他推推眼镜问:“你知道为什吗?”
孟新堂轻笑着摇头,静静地等待着沈识檐来揭晓。
“因为觉得那里很适合跳舞,和爱人。”
他笑着将手伸到他肩头,轻轻两下,替他掸去那处尘色。
“抽烟呢?”孟新堂问完,就看到旁已经有个烟蒂,他有些惊讶地看向沈识檐,“第二支?”
沈识檐又笑着“嗯”声,他抬起手,将指尖夹着烟递到孟新堂唇边。
“来,尝尝相思滋味。”
孟新堂笑得出声,说:“那恐怕早就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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