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天(2 / 8)

是个庸医,要是他人假扮。在回家路上,你告诉桑德拉,这个诊断结果令你想起雷·布拉德伯里所写《华氏451度》中句名言,到家以后你翻书查查,然后告诉她。布拉德伯里说:“有些人需要用毕生时间记录自己思想,他们需要审视周围世界和生活,而用两分钟时间就能搞定!切都结束。”在《华氏451度》书中,消防员工作不是灭火,而是焚书,不止个消防员说过这句话,它精准地总结你自己未来。未来杰瑞,你用毕生时间把自己想法写在纸页上,但在阿尔茨海默病影响下,毁于不是书本,而是创造它们思想。你还能记得十几年前读过书本中观点,却找不到车钥匙,这真是滑稽。

正在书写这本日记不知要比手写购物清单长多少,这多年来你还是第次用笔写作。自从你敲下你本书“第章”这三个字那天起,电脑文字处理器就成媒介,但使用电脑写书……嗯,方面,感觉太没有人情味;另方面,太不切实际。日记更真实可信,相比而言,笔记本更容易携带。其实,笔记本是伊娃十岁时送给你圣诞礼物,她在封面上画张大笑脸,粘双圆瞪着眼睛。那张脸旁,她画个泡泡来展示你念头,里面写着“爸爸最酷想法”。但你从未在笔记本里写下个字,因为你总是把自己想法潦草地记在便条纸上,在电脑显示器上粘圈。笔记本(现在是日记本)直放在办公桌最上面抽屉里,你会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用拇指在封面上摩挲着,反复回想她是何时给你。以前在某个夜里,你常常潦草地在便笺上写下你脑海中转瞬即逝灵感,结果隔天早上你都不认识自己。但愿你现在写下字迹要比那时候好。

有太多太多事想要告诉你,但首先,请允许直言不讳。你即将踏入疯人县。“在疯人县们都是精神错乱疯子”,这句话出自你最新部作品。你是个犯罪小说家——谁都说你现在正处于写作巅峰状态。多年来,你直用“亨利·卡特”这个名字写作,你书迷和新闻媒体送给个绰号:“刀锋狂人”(2)。这不只是因为你笔名,也是因为你笔下恶徒常以刀作行凶武器。你已经写十二本书,第十三本书——《燃烧男人》——此刻编辑正在绞尽脑汁地奋力审稿当中。此前十二本书对她而言也颇为棘手,十二这个数字本来应该成为个警告标志,对不对?这才是你该做——找个人把这句话印到短袖上:“患有痴呆症人不会成为伟大作家。”你都神志不清,何谈去构建情节?有毫无意义,有更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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