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够难闻和刺鼻吧!”其实刘畅也不知道香水对掩盖身上血腥味究竟有多大作用,但是现在他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
喷过香水之后,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东西,刘畅就背着那个大书包,手拎着撬棍,菜刀插在书包侧,离开家门。
外面依旧是血色漫天,伸手不见五指。
雾更大。
刘畅低着头,仔细分辨着路上熟悉痕迹。现在曾经熟悉记号已经越来越少,路边墙壁和房子都被疯狂生长藤蔓类植物爬满,地上那坚实路面都被拥有茁壮生命力小草破开个又个坑洞,而路面能见度也不足三米。
看来,无论在什情况下,植物类生长速度,都是比动物快得多。
那些在屋中甲虫已经很让刘畅惊愕,可跟外面这些植物生长速度比,就有些小巫见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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